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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政府鼓励和捍卫不同文化独立且完整地存在。不同于美国的“大熔炉”式的同化型社会,加拿大享有“文化马赛克”之称,是不同文化和谐相处、相互融合的典范。因此,加拿大移民系统欢迎拥有不同背景的移民来到加国,让移民自身的独特文化落地生根、发芽成长,这也是加拿大政府为艺术家等自雇人士单独开设移民渠道的原因。那么,艺术家移民加国的方式是什么?需要符合哪些要求?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全称Federal Self-employed Persons Program,该项目主要针对文化、体育事业、艺术方面的优秀人才,希望通过引进这些人才能够推动加拿大的文体事业和经济发展。该项目是目前为数不多的能够一步到位全家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的移民途径。
自雇移民是为了吸引在文化、艺术、体育方面具有才能,愿意并有能力到加拿大后继续从事原先的事业,不需为别人工作而自己雇佣自己的这类申请者。申请人需要凭借自身才能为自己创造收入,并为加拿大文化、艺术、体育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自雇移民条件:
1. 满足5年内有两个连续一年的自雇工作经验;
2. 职业符合文化艺术或者体育运动方面的定义;
3. 满⾜⾃身条件打分(满分100分,达到35分即可申请)
4. 申请人及随行家人通过体检;
5. 申请人及随行家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 打算定居在魁北克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并且有⾜够的安家资⾦;
7. 申请人需证明有意愿并且有能力在加拿⼤继续从事⾃雇职业。
注:主申请可以将22周岁以下的未婚⼦⼥,或是超过22周岁但身体上/精神上有残缺的⼈⼠作为受抚养⼦⼥⼀同申请移⺠。
二、符合自雇移民条件的职业清单:
艺术、文化、娱乐和体育领域的管理人员
50010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艺术馆管理人员
50011 出版、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经理
50012 娱乐、体育和健身项目及服务主管
图书馆员、档案员、保管员和策展人
51100 图书管理员
51101 保存者和馆长
51102 管理档案者
写作、翻译和相关交流专业人员
51110 编辑
51111 作者和作家
51112 技术撰稿人
51113 新闻工作者
51114 翻译口译人员
创意和表演艺术家
51120 制作人、导演、编舞和相关职业(广播、电影、电视、舞台、音频、动画)
51121 指挥、作曲家和编曲
51122 音乐家和歌手
图书馆博物馆技术职业
52100 图书馆档案技术员和助理
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方面的技术职业
52110 影片和摄象机操作员
52111 形象艺术技术员
52112 广播技术员
52113 音像和录影记录技术员
52114广播电视媒体主持人
52119 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的其他技术协调工种
图形和室内设计师
52120 平面设计师和插画师
52121 室内设计师和室内装饰师
与博物馆和艺术馆有关的职业
53100 登记员、修复员、讲解员和其他与博物馆和艺术馆有关的职业
摄影家和艺术与文化领域的辅助职业
53110 摄影师
53111 电影、广播、摄影和表演艺术助理和操作员
创意和表演艺术方面的职业
53120 舞者
53121 演员、喜剧演员和马戏团表演者
53122 画家、雕塑家和其他视觉艺术家
53123 戏剧、时装、展览和其他创意设计师
53124 工匠和手工艺人
53125 纺织品、皮革和毛皮制品制版师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相关职业
53200 运动员53201 教练员
53202 体育官员和裁判员
娱乐、体育和健身方面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员
54100 娱乐、体育和健身方面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员
艺术和文化的支持性职业
55109 其他表演者(包括网红、魔术师、模特、木偶师和其他表演者)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自雇移民需要英文成绩吗?自雇移民主要考察的是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在加拿大从事同样的自雇职业,并为加拿大创造就业机会和繁荣经济。虽然没有硬性要求,但是语言能力在具体的案件评估中还是会被移民官重点考虑。
2. 自雇期间能有其他工作吗?自雇移民的审理要求并未对自雇人士在自雇期间是否可以有其他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而是强调职业范围和自雇经验。在审理上强调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在加拿大自雇,并为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3. 自雇收入要多少才能符合要求?没有具体的要求,实践操作中以合理支撑自雇事业为合适。
4. 自雇移民一定要求拥有杰出项目或者是有世界级奖项吗?这个说法是一种混淆概念。把自雇移民中的自雇和国际级经验混淆在一起来说了。正确的理解是,只要是符合自雇职业和自雇经验,并不需要有国际奖项。国际奖项是针对某些受雇人员,虽然他们是受雇的,但是有国际奖项经验,也可以被视为自雇人士。比如说,国家大剧院的演员,虽然是受雇的,但是经常在国际上表演,具备国际级经验和奖项,也可以被视为自雇人士。
5. 直播带货和才艺表演的达人不符合网红移民的要求吗?网络上有说法称“只有从事文化体育事业的网红才符合加拿大自雇移民,直播带货的主播不符合移民标准”,我们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首先,influencer本来就已经确定是属于文化艺术类的工作,二次要求他们只能从事文化艺术方面的工作,是荒谬的。另外,根据influencer的职业定义,就是建立一种个人品牌,在广泛的领域上分享主意和建议。这里除了强调建立个人品牌之外,还要求分享独特的思想见解。如果直播带货主播单纯的凭借年轻貌美吸引粉丝转换成商品购买力的话,当然不应该认为是有思想有见解的influencer网红了。但是如果某位思想大咖通过分享人生哲理获得粉丝支持,从而卖书百万,我们认为是应该符合influencer网红的定义的。也就应该符合自雇移民的条件。
6. 自雇移民的审理周期?在疫情前这个项目的平均审理时间是23个月,目前已经延长到41个月。不过我们相信随着疫情的结束,审理周期会逐步缩短。
7. 自雇项目的成功率是多少?根据移民部公布的数据,大约每年有500名左右的申请人成功获得自雇移民批准,成功率大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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