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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B-5投资移民项目中,投资者需要在美国进行投资,并创造或维持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然而,关于全职岗位的标准、起算时间、计算原理以及验证条件存在一些常见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问题的答案。
什么样的岗位才能算为全职岗位?
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NA)》的规定,投资一个新的商业企业需要为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人(美国公民或美国绿卡持有者)创造至少十个全职工作。在2002年的修订案中,进一步明确EB-5要求的全职工作是指“至少需要每周工作35小时”。但建筑领域的工作一般不算作EB-5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除非这些工作有望持续两年。
从什么时间开始算两年10个岗位的指标?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两年的期限从移民局批准投资移民申请书(I-526/E)后六个月开始计算。这意味着投资者需要在获得移民局批准后的两年内创造或维持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创造的岗位是通过经济学模型算出来的吗?
基本上可以说是的。对于区域中心项目,EB-5投资可以通过计算直接、间接和诱发就业岗位来满足创造10个工作岗位的要求。
直接就业:在EB-5项目投资企业中直接创造的全职工作岗位,可以通过雇佣记录直接追踪到的。
间接就业:由于EB-5投资项目的经济活动而在项目所在区域内创造的额外工作岗位,通常是通过使用经济模型和方法论计算出来的。
诱发就业:由于EB-5项目产生的收入增加而在当地经济中产生的消费支出增加所创造的工作岗位,也是通过经济模型计算得出的。
移民局怎么知道经济学模型有没有落地?
在I-526E阶段,移民局更多的是参照经济学模型是否合理,而在I-829阶段,移民局会去实际验证是否创造了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楹进集团表示投资者需要提供实际证据,证明投资确实创造了足够数量的全职工作岗位。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雇佣记录、工资单、税务文件等。
总体来说,投资者不需要太担心经济学模型与实际雇佣数量不符导致的审批被拒,因为许多经济学模型的搭建者是美国经济分析局。只要项目进展顺利,就会产生模型预测的雇佣数量。选择合适的项目和区域中心,投资者便能够顺利通过EB-5投资移民项目,实现美国绿卡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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