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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最简单的回答,B1/B2(旅游/商务)签证,以及其他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可以递交485。
但是,可以递交是可以递交,它也并不代表完全没风险,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这也是今天要讨论的重点,那就是建议入境90天以后再递交。
先从90天原则说起。
90天原则是美国国务院颁布的一项规则。大意是,如果外国人在入境美国90天内有改变原签证意图的行为,将会被自动标记为有误导签证官的嫌疑,这时候需要签证持有人自己举证改变签证意图的合理性,以证明申请该非移民签证的当时并没有误导签证官。
可见,90天规则也并不是说这一签证持有人来到美国后,就永远不允许改变原签证意图。只是说90天内改变意图,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举证责任。如果 90 天后才有改变意图的行为,将不会被自动标记为误导了移民官(但如果他们之后获得证据证明申请人确实参与了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存在误导行为,申请人依然要对后果负责)。
90天原则颁布在美国国务院2017年的《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而在此之前,是 30/60 天的规则。也即是90天之前,是30/60天,2017年之后调整为90天。
之前的移民局在审理485的时候一直使用国务院颁布的这一原则,2021年宣布不再使用90天原则。但是,移民官仍会审查申请人进入美国的日期,以及进入美国时候的意图表述。如果移民官认为你在进入美国时,有意误导了移民官,绿卡申请还是很可能被拒,原始签证也回被撤销。这就是为什么入境的时候,大家依然需要谨慎表述自己的入境目的的原因。对EB-5投资人来说,如果入境海关人员问到,也千万也不要隐瞒自己有申请EB-5移民申请的事实。
移民局虽然不使用90天原则了,但诸多移民律师依然建议大家不要去触发90天原则。
翻包括 F、J、Q、TN、B、M 等。 这些都有特定的短期活动,可以在他们身上进行,如教育、休闲/旅游和一些商业,但它们不适合在美国永久居留。 想象一下,如果是这种情况,每个持有旅游签证的人都决定永久居住在这个国家。 这不仅会给移民官员带来更大的问题,而且不会鼓励合适的人申请合适的签证类别。
90天原则的适用:工作(如果没有其他工作授权许可);在学校注册读书;与永久居民或公民结婚并在美国建立住所;申请调整身份的其他活动(如递交I-485)。90 天的计算最近一次的I-94 上登记的入境日期开始算。
2017年前的30/60天原则是什么意思呢?虽然2017年30/60天原则被废除,但是这个原则可能依然会被移民局参考。
30天是假设如果在进入美国后 30 天内提交身份调整申请(485),那么申请人被会自动默认为歪曲了他们的原始意图,将会遭到马上被拒;而入境30-60天的人会被标记为可疑,但不会马上被拒绝,60 天之后的申请人不会被标记。显然,90天原则很明显比之前更严格了,川普时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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