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探索更多精彩内容!
2022年《EB-5改革和诚信法案》(RIA)允许EB-5投资者同时递交I-526表格和I-485表格,甚至允许在第一份表格被批准或被拒绝之前递交。
这一过程被称为同时递交,对于已经居住在美国、希望在调整其移民身份(AOS)的同时留在美国并能够工作的EB-5移民投资者来说,这已成为一种热门选择。
EB-5移民律师表示,这是一个“在我们的领域变得越来越重要的发展”。这种做法最初是旅游签证和工作签证等其他非移民签证的常见做法,但因为RIA的出台,EB-5投资者也可以使用这种做法,“这标志着该项目的动态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他补充道。
“虽然这种转变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强调了对于每个投资者的AOS资格进行细致评估的必要性。”移民律师说。
EB-5投资者通过同时递交,从非移民身份转变为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并申请可延期的工作/旅行许可证。其他有效非移民签证的持有者,如F-1签证或H-1B签证,也可以使用这种替代方式申请EB-5并调整其移民身份。
对于其他美国非移民签证持有者而言同时递交的利弊
在Harris看来,对于以EB-5工作签证为目标的美国非移民签证持有者而言,同时递交的意图至关重要。“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解决任何潜在的先入为主的意图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持旅游或学生签证等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的人,因为这些签证本身并不支持双重意图。因此,在我们看到的选择递交申请的申请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已经持有了双重意图签证,例如H-1B签证。”移民律师说。
该律师解释说,根据美国国务院《外事手册》,美国国务院(DOS)允许有意访问美国进行与EB-5投资相关的研究和尽职调查的外国个人获得旅游签证,前提是“他们不打算进入美国以调整身份”。
据哈里斯称,“美国国务院明确规定,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的人不应有立刻转而申请AOS的意图。”
“入境意图被误解的风险以及相关的法律复杂性都不容低估。”他坚持认为。
同时递交以获得EB-5工作签证的条件
此外,同时递交也适用于申请旅行授权或提前离境许可(I-131表格)和就业许可(I-765表格)的EB-5候选人。这样,申请人就可以在等待I-526裁定期间工作和旅行。
为了使同时递交申请成功,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申请EB-5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I-485表格的同时递交I-526表格,前提是他们的优先日期在最终裁定日表下无需排期,或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签证排期公告中使用递件排期表所指定的日期。
移民律师解释说:“如果某人在美国持有任何非移民身份,且其优先日期无需排期,则其可以同时递交I-485调整申请以及工作与旅行许可证的附带福利。缺点是,除非他们是L类或H类非移民身份并持有该类签证,否则在获得旅行许可证(提前离境)之前,他们不能进行国际旅行。如果他们在没有获得旅行许可证的情况下离开美国,那么I-485将被拒绝。”
此外,所选的EB-5项目类别必须有签证可用。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和印度的投资者在选择了目标就业区(TEA)预留类别中的项目后,通常会同时递交申请,因为尽管其申请日期需要排期,但目标就业区预留类别中的项目处理速度更快。
暂无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