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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1967年公司法》,公司及董事必须遵守该法规下的某些义务。其中,召开年度股东大会(AGM)和提交年审报告(AR)是其中关键的法定要求,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对这两项法定义务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小编将通过这篇文章为大家解读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对未提交年审报告的公司或董事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年审报告(AR)逾期/延迟提交处罚
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97条的规定要求提交年审报告。逾期/延迟提交年审报告的公司必须支付逾期申报罚款。
示例
ABC私人有限公司的财政年度结束日(FYE)为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0年8月20日提交了年审报告。该公司违反了《公司法》第197条。所施加的罚款如下:
适用于2018年8月31日及之后的财政年度结束日
和解方案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为违反法定义务的公司和/或董事提出和解方案,以替代起诉。
XYZ私人有限公司的财政年度结束日(FYE)为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AGM),并于2020年8月30日提交了年审报告(AR)。该公司违反了《公司法》第175条和第197条。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将提供以下的和解方案。
法庭起诉
如果公司和/或董事违反法定义务,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可能会在法庭上起诉他们。
1、公司和/或董事不接受和解方案;或
2、ACRA决定不提供和解方案给违反法定义务的公司和/或董事。
ACRA能选择在发出传票后不提供和解方案。ACRA将通过挂号信寄到公司的注册办公室地址和/或董事的住宅地址。传票将说明董事或公司代表必须在何时何地出庭。在法庭上,董事或公司代表可以决定是认罪还是对指控提起审判。如果法庭判定董事和/或公司有罪,他们可能被罚款最高每项罪行5000新元。
即使向ACRA提交了申请,董事或公司代表仍必须出庭。如果董事未能出庭,法庭将发出逮捕令。如果公司未能派代表(附有授权书)出庭,法院可以通过单方面听证会解决该问题,以决定公司是否犯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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