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EB-5区域中心计划在该法案通过的60天后重启,新授权将有效至2027年9月30日。本次EB-5改革法案也对最低投资金额、移民签证名额分配等重要条款进行了修订,新条款已于法案通过时立即生效。
投资人在顺利取得前I-526和I-485申请的批准后,便可获得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但我们收到不少投资人咨询关于临时转永久绿卡的申请中,移民局就其多年前的I-526申请提出质疑的情况,并且发出了计划拒绝(Notice of Intent to Deny)的审理结果。这无疑给已经持有临时绿卡,在美国生活多年的投资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在递解阶段,要求移民法官重审(Review in Removal):进入递解阶段意味着,这将是投资人被要求离境前“放手一搏”的最后机会。
通常在进入递解程序时,申请人会收到移民法庭的上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但投资移民申请人的递解程序通常并非政府优先处理事项,故投资人大多需等待较长时间才能收到上庭通知。在进入递解阶段,并提出重审要求后,移民局将有责任向移民法官证明其拒绝申请的依据,并且申请人也可以相应地递交新材料来进一步支持自己的申请。移民法官就此拥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权,若其仍然支持原审理结果,投资人可进一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对此进行上诉,甚至上诉到联邦巡回法院,该过程通常将需要5-7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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