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该法案通过的60天后EB-5区域中心移民计划将被重启,区域中心计划的新授权将有效至2027年9月30日。本次EB-5改革法案也对最低投资金额、移民签证名额分配等重要条款进行了修订,新条款已于法案通过时立即生效。
EB-5投资移民申请共分为三大步骤:I-526投资移民(资格)申请,I-485身份转换申请,以及I-829临时转永久绿卡申请。投资人在顺利取得前两类申请的批准后,便可获得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近期,我们收到不少投资人咨询关于临时转永久绿卡的申请中,移民局就其多年前的I-526申请提出质疑的情况,并且发出了计划拒绝(Notice of Intent to Deny)的审理结果。这无疑给已经持有临时绿卡,在美国生活多年的投资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此外,投资人也可以在递解阶段要求移民法官重审(Review in Removal)。投资人在进入递解阶段并提出重审要求后,移民局将有责任向移民法官证明其拒绝申请的依据,并且申请人也可以相应地递交新材料来进一步支持自己的申请。移民法官就此拥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权,若其仍然支持原审理结果,投资人可进一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对此进行上诉,该过程通常将需要5-7年时间。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