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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法案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

楹进集团
2024-11-14 10:14:03 8

在2021年6月30日EB-5区域中心法案失效后,EB-5投资人终于迎来期待已久的好消息——EB-5区域中心移民法案被重启。美国国会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了《EB-5改革与诚信法案》(EB-5 Reform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以下简称“EB-5新法案”),正式重启EB-5区域中心移民计划。这次EB-5新法案被重新授权至2027年9月30日。我们相信大家对于EB-5新法案的内容都有一系列的疑问,下面我们会为大家介绍EB-5投资人最关注的一些主要内容。

美国EB-5法案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

祖父条款(Grandfathering)

新法案包含的祖父条款对已经递交申请的投资人提供了很好的保护,该条款规定只要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提交了I-526申请,即使未来EB-5区域中心法案失效,美国国土安全部也应该继续审理EB-5申请,不能以法案失效为由中止或者拒绝该申请。

签证名额预留(Reserved Visas)

EB-5新法案主要设置了三类签证预留的情况:

签证名额预留20%给乡村地区项目

签证名额预留10%给高失业率地区项目

签证名额预留2%给基建项目

如果当年的预留名额没有使用完,未使用的名额会继续转到第二年同样类别的签证预留中继续使用;如果第二年的签证预留名额还没有用完,将释放给出来给其他EB-5申请人使用。

允许EB-5申请人使用Concurrent Filing

EB-5新法案出台之前,申请人开启EB-5的第一步是递交I-526申请至美国移民局(USCIS)。在I-526申请批准后,绿卡排期排到之后或不存在排期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在美国境外还是境内,可以选择在美国境外通过领事馆程序或者在美国境内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最终获得移民签证或绿卡。这意味着,即使申请人在美国的EB-5申请人也必须先获得I-526申请的批准,才能进行下一步申请。

在EB-5新法案允许EB-5申请使用Concurrent Filing后,如果其EB-5申请在提交I-526申请时申请人在美国境内,且该申请人在EB-5类别有绿卡名额,其在美国的合法身份适合同时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那么也可以同时提交I-526申请和I-485申请,这样同时提交申请称之为Concurrent Filing。如果EB-5申请人的I-526申请仍在审批当中,但是符合人在美国、绿卡有名额以及身份适合递交I-485申请这三个条件,也可以在I-526申请获批前递交I-485申请,这对于人在美国的申请人是一个利好消息。

需要注意的是,递交Concurrent Filing的申请人不会加快整个审理过程,且申请人需要有一段时间不能离开美国。如果在递交了Concurrent Filing后,申请人的绿卡排期倒退或者出现排期,移民局还是会等到再次绿卡有名额后再批准相关申请。因此,Concurrent Filing不一定符合所有申请人。如果您考虑递交Concurrent Filing,建议您先咨询您的律师再做决定。

最低投资金额

EB-5新法案将TEA区域(目标就业区域)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修改至80万美元,除了TEA区域以外地区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修改为105万美元。已经递交或者批准的I-526申请将不会受到新投资额的影响。从 2017 年开始,EB-5最低投资额每五年根据通货膨胀重新调整一次。

提高申请审理效率

EB-5新法案要求移民局在收取所需的申请费以及区域中心提出项目申请后,需要在90 至 240 天之间对申请进行审理。该法案指示移民局需要在法案生效一年内完成对相关申请费的调研,并在调研完成后60天内公布新的申请费。

二次投资

国土安全部将颁布法规,允许项目方把投资款在美国任何地方进行重新投资,以保持投资款符合“处于风险之中(at risk)”的规定。

诚信措施

EB-5新法案内容包含了防止欺诈和资金被滥用的新措施,并为国土安全部提供工具以防止国家安全漏洞。

除了以上重要内容外,很多申请人关心领馆以及移民局什么时候会恢复此前的EB-5相关审理。理论上,领事馆/移民局应在法案生效后尽快恢复相关申请的审理或者安排面试,但是具体案件的审理情况还是需要等待领事馆/移民局的正式通知或者之后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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