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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出生在中国大陆并正在申请美国绿卡,无论您是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I-485表格申请以及身份调整申请还是在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您都需要提交中国出生证明。两个机构都会查看国务院的国别互惠申请说明进而了解需要哪种出生证明。国别互惠申请说明于2016年4月4日更新。现声明:
国别互惠申请说明接着阐明这些公证证明都可以作为首要证据。例如,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次要证据包括申请人或第三方的证词或公证处的调查。通常来说,公证书是基于公证处对户口的审查,其中国别互惠申请说明认为户口极易弄虚作假,特别是当户口持有人居住在市区之外时。”
因此,为防止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公证书可能无法作为所声称事实的充分证据。政府可能会要求递交首要以及同期的次要证据:旧地契以及旧家庭登记簿;信件或收据;学校及医疗记录。通过浏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家庭成员档案来确认他们所声称的父母关系是否属实。旧照片有时也有所帮助。并且,倘若其他方法都失败了,提供父母以及临近出生时期所相识的第三方的声明也是一种选择。
下表比较了新旧版本国务院就出生证明所提出的国别互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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