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涉及到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解释。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第一句话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14th Amendment of 1868.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shall reside.”
第十四修正案通过于1868年,起源于“Dred Scott v. Sandford案子”(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最开始是为了解决“黑人到底是不是美国公民”这个问题。天哪,这个问题还用问,还要打官司才有结论?难道不应该和“黑人是不是人”划等号吗?看起来很讽刺和冷血,但今天我们享有的很多权利、想当然的很多利益,历史上都经过艰苦卓绝、流血流泪的斗争才取得的。
1865年北方联邦取得内战胜利后,共和党开始着手落实黑人的权利。先是在1866年由Reconstruction Congress通过了首个Civil Rights Act,规定“所有出生在美国的人不论种族肤色都是美国公民,享有和白人一样的权利”;两年后直接通过十四修正案写入美国宪法。根据第十四修正案,出生入籍有两个基本条件,“出生在美国”+ “受美国管辖”。
比较宽泛的是领土管辖,定义来自于1812年马歇尔主笔的判决“the Exchange v. McFaddon”(交易号诉麦克法德恩案),他说:“一个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的管辖权必然是排他且绝对的。任何基于外部根源对这种管辖权的限制,都代表了对于主权的削弱。”也就是说,在美国领土上的一切人和事都受到美国政府的管辖,“出生入籍”定义中的管辖当然包括非法移民。
如果特朗普真要这么干的话,可以说胜券在握,只需要五票,就可以推翻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898一案(美国诉黄金德案),给宪法的“出生入籍”一个全新的定义!为什么?特朗普老谋深算已经抓住机会改变了百年未变的最高院格局,最高院已经有五个保守派大法官啦!看起来他冲动、好斗、浮夸,政治上却步步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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