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探索更多精彩内容!
自葡萄牙SEF颁布新政并修改首次开档申请流程以来,SEF的审理速度大大提升,这无疑给正在考虑通过投资葡萄牙房产办理移居的投资人打了一针强心剂。
近期,有不少投资人在准备支付尾款的同时,就早早地开始准备申请文件了,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拿到居留身份。
但也有部分投资人在准备父母的经济不独立文件时遇到难题,不知道该如何证明这种经济不独立的关系。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解决这个疑惑。
根据SEF要求,65周岁以下的父母/岳父母作为附属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要提供主申的出生证明以及附申的经济不独立证明。
关于经济不独立证明文件,SEF对此并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文件清单。原则上提供的证明文件越多越好。一般情况下,附申可以提供:①主申请人撰写的承担其父母/岳父母生活的声明;②社区办事机构开具的证明主申请人同父母/岳父母居住在一起的证明,有这两项文件就可以顺利递交并通过SEF审理。
但如果投资人想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以便顺利通过SEF审核,或者后期SEF要求附申补交文件证明,还需提供哪些文件呢?
附申的退休证。提供此文件时,请注意查看退休证上有没有写明附申的退休金数额。如果有具体的退休金,则不建议投资人递交此文件。因为SEF会在审理该文件时,了解到附申有退休金这一经济来源。尽管退休金数额可能很少,但是仍有悖于无任何经济来源这一要求。
1、主申请人给附申定期的打款凭证。可打印银行流水并做公证和双认证。以证明主申负责其父母/岳父母的日常经济花销。
2、主申为父母/岳父母支付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
3、当地税务局为附申开具的无缴纳税费记录的证明,如图
4、如遇SEF要求补交该项证明文件,建议申请人补交由官方机构开具的证明附申经济不独立的证明文件。官方证明文件的证明力度远远大于申请人自己撰写的个人声明。
特别注意:以上提到的所有证明文件都需要做葡文翻译和公证,以及中葡双认证。
暂无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