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陈述
法庭审理开始时,控告方和辩护方双方向法庭作第一次陈述。顺序是检察官先陈述,辩护律师后陈述。检察官的开场陈述重点是告诉陪审团指控的犯罪性质、案件的发生经过,简单描述支持起诉的证据。目的是让陪审员们更好的了解案情。辩护律师的开场陈述重点向陪审员们阐述主要辩护要点,目的是使陪审团对检察官的指控产生疑问,最后判定被告人无罪。控辩双方都是在设法给陪审员讲故事,让陪审员对自己的故事感兴趣,以便专注庭审过程中的举证,做自己方忠实的支持者。
2、庭审举证
在各自开庭陈述完毕之后,起诉方向法庭提供证据以支持起诉,包括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出示物证,起诉方要向法庭,主要是陪审团,说明物证的来龙去脉,以建立提供的物证的可信度。如果请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当庭宣誓保证如实回答提问,做假证言做伪证本身是犯罪行为。首先由起诉方进行直接询问证人。 然后,由辩护律师发问。叫交叉讯问(Cross-Examination)。 交叉讯问可以从检察方证人那里了解对被告人有利的陈述,更重要的目的是设法暴露证人作证的缺陷和不足,攻击控告方证人的可信度(Credibility),让陪审团相信检方证人证词不可信。在辩护律师交叉询问之后,起诉方还可以再进行直接询问,澄清被交叉询问打乱或几乎推翻的证词模糊之处,恢复证人证言的可信性。之后,辩护律师也可以再交叉询问,继续攻击证人证词的真实性以及证人本身的可信性,再直接询问和再交叉询问可以反复进行数轮,直到没有问题或者没有必要再问下去。美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交叉讯问是庭审程序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双方律师(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一般进行多次交锋。但是,在整个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过程中,双方律师都必须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证据规则。如果一方违背一项证据规则,另一反方要及时提出 “抗议”(Objection!),并简单陈述抗议的理由。然后法官决定证据规则是否有违反并即时表示裁决:同意或者不同意另一方律师提出的“抗议”。 如果法官同意提出的“抗议”另一方律师的意见,法官会告诉陪审员不必理睬证人对被”抗议”的问题的回答。
当起诉方出示了所有的物证和人证,轮到被告方举证。 如果被告方律师有丰富经验,相信起诉方出示的证据不充分,难以证明被告人犯有罪行,被告方律师可能直接向法官提出简单裁决动议(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要求法官认定起诉方并没有提供支持犯罪各个法定要件的证据。因此唯一的公正裁决只能是宣告被告无罪。如果法官同意辩护方的直接动议,被告人被宣判无罪而审判马上终止. 不过,美国审判实践中,辩护方的直接动议中止庭审而被法官接受的案件并不常见。当法官拒绝辩护方的直接动议,辩护方开始进入辩护方的举证阶段。起诉方对待辩护方的证人就象辩护方对待自己提供的证人一样,进行交叉询问,攻击证人证词的真实性以及证人本身的可信性,直到证人证词被打折扣甚至被推翻或者没有更多问题可问. 在美国刑事诉讼上,被告人本人不得被迫作证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但是有时候被告人希望上庭作证,讲述自己的故事。辩护方律师有可能出于战略策略考虑,将被告人放到证人席上,供直接讯问和交叉讯问。 这一举动对辩护律师非常重要,搞不好,会输掉官司因为陪审员的十几双眼睛盯着被告人,观察他的言谈举止,联系到看到的证据,有些陪审员对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心理已有想法了。
3、最后陈述
庭审证据调查结束之后,由控辩双方作总结辩论。起诉方首先作总结性辩论发言,按照对自己方最有利的观点,对证据进行总结和辩论. 然后由辩护方律师作总结性辩论发言,陈述于被告方有利的事实和理由,揭示对方举证中存在的矛盾和疑点,提醒陪审员法律要求起诉方举证必须达到排除一切合理疑问的 “确信无疑”程度才能给被告人定罪,否则必须裁决被告人无罪。
4、法官指示陪审团
由于参加陪审员都是法律外行,在陪审团退庭评议之前,主持庭审的法官要对陪审团作总结提示,包括告诉陪审员他们的职责和义务;与庭审案件有关的法律原则;如何理解证据;解释有关法律术语的确切含义。起诉方和辩护律师还可以请求法官对陪审团作出特定的指示,法官决定是采纳还是拒绝,有时法官还将双方律师叫到法官席前召集临时磋商达成共识。
5、陪审团评议
在陪审团退庭评议之前,由法官指定一名陪审员担任陪审团团长或要求陪审员自己推选出一名陪审团长和一名副团长,然后全体陪审员进入评议室在陪审团长主持下进行评议。陪审团评议秘密进行,内容保密,不准任何人进出评议室。而且不管评议结果如何,任何一方不能对评议活动进行调查。如果评审过场中有任何事实和法律问题,陪审团可要求法官以及控辩双方律师解释澄清。
6、陪审团裁决
陪审团经过评审后大臣一致意见,由陪审团长当庭宣布或者交给法官宣布审判结果.如果经过长时间的评议,陪审团仍然不能得出一致结论时,法官可以宣布“审判流产”(Mistrial),解散该陪审团。对于这样的案件,检察官可以重新起诉。如果陪审团就被告人作出无罪裁决时,法官必须接受陪审团的裁决,宣布将被告人当庭释放。如果陪审团裁决被告人有罪,法官可以命令将被告人押回监狱或取保释放以等待课刑。正式庭审过程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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