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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公布了五月签证公告,EB-5区域中心类别显示为“U”,意为暂未获得延期。
EB-5区域中心项目法案将于2017年4月28日失效,意味着在此日期之后,将不可发放该类别的签证。如果有立法行动将EB-5区域中心项目法案延期,那么排期表表A中的日期将立刻改变,中国大陆申请人的排期日将是2014年6月1日,而非中国大陆申请人将是“现时”,即无排期。
EB-5签证在2017年4月28日工作时间结束前将正常发放。如无法案延期,则在2017年4月28日后不可发放签证或调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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