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出售你的投资(房地产、股票、基金等)的时候,购入总成本(adjusted cost base, ACB)和售出净值(net proceeds)的差额,我们称之为资本增值或是资本亏税。只有50%的资本增值需要纳入到当年的个人收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你当年有资本亏损,你不可以用资本亏损去抵扣其他收入。但你可以将50%的资本亏损(allowable capital losses)去抵你前3年的50%的资本增值(taxable capital gain),或是去抵你今后任何年度50%的资本增值。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跟出售房地产相关的资本增值,从2016年10月2日起,加拿大税局将不受3年追诉期的限制。也就是说,从2016年10月2日起,如果你没有申报跟房地产相关的资本增值,税局将有权力在任何时候对你的个人税进行重新审核,并要求你补缴所欠的所有税款,另加罚金和利息。
终身资本增值豁免额(Lifetime Capital Gains Exemption)
大家一般都认为,只要是资本增值就一定需要缴税。事实并非如此。对于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来说,出售某些资产是不用缴纳资本增值税的。这些资产包括出售农业类或渔业类公司的土地、海船、建筑及机器设备,另外就是出售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人控制的私人公司(CCPC)的股票(dispostion of the shares of a qualified small business corporation)。想要获得终身资本增值豁免额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比如说,这个公司必须是加拿大公司,主要在加拿大境内开展业务。作为公司股东的你,至少持有此公司的股票2年以上;并且出售公司股票时必须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等等。根据2016年结合考虑通货膨胀的数据,出售CCPC公司的股票可以获得的终身资本增值豁免额高达$824,176加元。举例来说,1996年你以$100,000加元购入某CCPC的股票,20年后即2016年以$1,100,000售出,资本增值1百万加元。你需要将50%的资本增值,即50万加元纳入你2016年的收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你符合终身资本增值豁免额的条件,50%的$824,176,也就是$412,088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纳入当年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金额只有$87,912(500,000-41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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