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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Wolfsdorf律师在华盛顿召开的美国移民律师协会EB-5投资峰会上讲话,着重解释新EB-5提案H.R.5992将对中国申请人的资金来源所产生的影响。例如:
·对赠与的限制:提案规定赠与人必须是申请人的近亲,包括配偶、父母、超过21岁的未婚子女、兄弟姐妹或祖父母。
·对借款的限制:提案规定借款必须来自有借款资质的银行或借款机构,借款必须用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作为抵押,且抵押物的价值必须超过借款金额。
如果提案生效,将对中国申请人可使用的资金来源方案造成局限。中国申请人将不能再使用来自叔叔阿姨、表亲等远亲的赠与资金,也不能再使用朋友(包括男女朋友)赠与的资金。同样,在中国申请人中较常见的资金来源方案之一: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方案也不能再使用。 建议想使用上述资金来源的申请人在新法生效之前尽快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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