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O(行政上诉办公室),USCIS(美国移民局)的行政上诉办公室,是作为EB-5投资者如果I-526申请被拒之后,上诉之地。AAO会定期发布其对上诉申请的判决,这些判决通常是业内专业人士研读USCIS最新政策的最佳文件之一。今天,EB5Sir找来了由GT律所的Matthew T Galati律师的专业文章,专门介绍了AAO的作用,以及其对EB-5业内相关的重要判决,供朋友们参考。
该上诉被驳回。AAO认为,在投资之后,用公司利润来购买的资产(而不是投资者个人贡献的资产)不能用作EB-5的投资,而且应收账款户头的资金,也不能提出作为申请者的应税收入和再投资款(Matter of Izummi)。关于其资金来源,投资者未能证实其资金转移,相应地也就未能实现有效的合法资金来源证明(Matter of Soffici)。最后,投资者使用独立的承包商,而不是直接的W-2雇员,也就降低了其商业计划的可信度,使得该申请也因此而被拒(Matter of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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