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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中国旅希侨民的工作,中国驻希腊使馆领事部定于4月2日(周六)上午10点至下午3点在雅典“中国城”五楼会议室现场受理护照颁发、换发、补发及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申请。欢迎届时有需要的中国侨民前往办理,请按照相关证件要求带齐材料。
附:办理领事证件材料要求
一、护照颁发(儿童首次申请护照)
1、护照申请表(由儿童父母完整填写并签名);
2、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希腊当地出具,附希腊外交部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3、儿童父母双方护照、居留(或等待纸)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儿童除外);
5、《关于申请颁发护照的书面声明》(儿童父母在使馆填写);
6、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3张;
7、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所生子女申办护照的,还应提供该儿童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
二、护照换发(因私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1、护照申请表(完整填写并签名);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居留(或等待纸)原件及复印件;
4、无申根国家签证、居留的申请人应填写《关于申请护照的书面说明》;
5、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3张;
6、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父母填写申请表、签名,并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希腊当地出具,附希腊外交部英文或中文翻译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居留。
三、护照补发(护照遗失或被盗)
2、《护照遗失报告》(完整填写并签名);
3、遗失护照后向希腊警方报警的证明,或在当地中英文报纸上刊登的护照遗失声明;
4、可供核实确认身份的材料(原护照复印件;无复印件的,请提供准确的原护照信息;原护照系国内签发,以及无法提供原护照信息的,还应提供国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5、现持居留(或等待纸)如未丢失或丢失但备有复印件的,亦请提供。
7、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父母填写申请表、签名,并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希腊当地出具,附希腊外交部英文或中文翻译件)、父母双方的护照、居留。
四、公证
1、公证申请表(两人申办的,填两张申请表);
2、护照和居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公证的文书原件;
4、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公证或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由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其与当事人监护关系(一般即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等;
6、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当事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接谈笔录》上签名。
五、认证
1、认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公民持护照,希腊公民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
4、申请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更多办理各种领事证件的具体要求请浏览使馆网站(http://gr.china-embassy.org/chn/xb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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