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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就在EB-5法案无条件延期生效的前一天,由议员Jeff Flake 和John Cornyn共同提出了名为S. 2415: “EB-5 Integrity Act of 2015” 的EB-5诚信法案。这已是今年提出的第六份关于EB-5法案修正的提案。此份提案主要提出对EB-5项目执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以及EB-5区域中心法案的永久化。
提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区域中心永久化
区域中心法案应被永久化、制定新的就业计算标准、EB-5投资款不得用来购买公开发售的债券、设定区域中心修订标准;
商业计划书预审批
必须在投资人申请I-526前递交制定更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审核标准商业计划书如被批准,审批结果适用于未来的I-526申请
年度报表
将强制执行,并设定审核标准,
区域中心参与者调查
区域中心参与者需强制性接受背景调查
海外拥有权
将不被允许,且外国政府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支持
遵守证券交易法
应执行年度认证
EB-5诚信基金每个区域中心需缴纳1万或2万美元的诚信费用
每位投资人需缴纳1000美元
项目的第三方或直接推广者
必须在USCIS注册并满足要求
投资者需签订披露协议,证明理解收取费用的条款及流程
资金来源证明
加强赠与与贷款的证明要求
需提供七年纳税证明
生效日期
所有针对区域中心法案做出的修改将在颁布后90天后生效
针对区域中心监管和资金来源证明的条款将在颁布时立即生效
GAO和IG报告
向美国审计总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和财务总监(Inspector General)提供审计报告
透明化
制定预防特殊处理的措施并且所有的沟通往来需被记录
此提案中并未提及TEA的审核标准以及最低投资额的限定。相信在圣诞及元旦节的假期过后, 议会将又一次开始EB-5法案修正的激烈辩论,并在明年9月30日前完成法案细节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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