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首先要清楚是,EB-6也就是大众所称的创业签证,不同于EB-1、EB-2、EB-3、EB-4和EB-5属于法律,EB-6并不属于法律的范畴,而只是在奥巴马执政期间所通过的一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的行政命令,为的是解决通过现有法律途径无法解决其与家人在美国居留的民众的合法身份,换言之,就是针对这个满足一定要求的人群所给予的‘特赦’或者说是‘豁免’。然而,在今年年初特朗普总统上任之后,一切都需要进行重新审视,其中特朗普于1月25日颁布的13767号行政令“加强边境安全和移民执法力度”,则要求延长移民签证审查时间,直接导致了EB-6的审查晚于其原计划的实施时间——2017年7月。因此,由EB-6受益群体所组成的“全国风投联盟”(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与2017年9月向国土安全部代理部长杜克(Elaine Duke)提起诉讼,12月1日法院判决全国风投联盟胜诉,因而EB-6得以‘复活’。移民局于12月14日公告:即日起开始受理EB-6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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