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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关于一位斯坦福MBA毕业生于童H-1B工作签证被拒的文章《如果我没资格留在美国,谁会有呢?》刷爆了头条。很多读者都对该同学表示同情,但同样也有质疑的声音。
该学生拥有令人羡慕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在中国一所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后,在香港一家顶级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三年前来到美国最著名的商学院之一斯坦福商学院攻读MBA,毕业后加入一个硅谷的创业公司。半年前她在申请H-1B签证抽签中已经中签,但在7月和9月分别两次收到移民局“进一步补充材料的请求(Request for Further Evidence)”。后于10月11日收到移民局通知,被告知她的H-1B签证被拒绝,要求她60天之内离开美国。她不得不放下紧张的工作,匆匆收拾打包回国。
她表示:投书《纽约时报》的原意只是为他们斯坦福MBA班级里100多位国际学生大部分遭受到不同程度的H-1B困扰而试图在美国主流媒体发声,并对美国现行的H-1B工作签证政策及移民局审理案子的理据十分不解,在叙述自己的背景只是为了突出签证被拒过程中的疑惑,并不是如中文翻译版中那样的有意自夸。
现在《纽约时报》中英文两个版本的标题都不是她自己取的,而是编辑改的。她的投稿原标题是:《Inside Out》。于同学的原意被曲解也让她感到很委屈。
***移民***(******)表示今年的工作签证审理确实比以往更严苛了,很多在以前合乎资格的申请者今年都接到类似的“补件要求”,俗称RFE。而 于同学被拒的原因有可能就是“RFE职位专业性(Specialty Occupation)。
从法律实践的经验来说,创业公司一直是H-1B工作签证的“高危区”。其原因在于,移民局认为,创业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创业公司,三年内成功的几率很小,假如没有精心撰写的商业计划,没有令人信服的客户来源,没有良好的财务预算,那么创业公司为自己的员工申请工作签证成功的机率同理也会非常小。同时,硅谷的高科技创新公司也产生了许多从未有过的跨行业、跨专业的全新的职位,如何申请这些职位的H-1B,并应对“RFE职位专业性(Specialty Occupation)”,也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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