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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II 类投资移民新政将从2017 年5 月22 日起实施。新政具体情况如下:
1. 最低投资额从原来要求的 150 万纽币增加至 300 万纽币;
2. 取消100 万纽币生活费的要求;
3. II类投资移民类别每年的配额从 300 个增加至 400 个;
4. 合资格的投资新增“商业地产”、“慈善投资”、“天使基金投资”;
5. 对“增长性投资”有优惠措施。“增长性投资”是指除债券与慈善投资以外的投资;
注:如果申请人投资75 万纽币于“增长性投资”,则可以加20 分,且居住要求为4 年内住满438 天;如果申请人投资150 万纽币于“增长性投资”,总投资额可由300 万纽币减至250 万纽币,并可以加20 分,且居住要求为4 年内住满438 天。
6. 评分系统中,年龄、商业经验、雅思成绩、投资额的分数都相应作了修改;
7. 居住要求修改为四年中最后三年每年住满146 天,或四年内住满438 天(投资不少于75万纽币于“增长性投资”)。
本人提醒:2017年5月19日已是II类投资移民旧政的最后一次EOI筛选。2017年5月19日后的递交的EOI申请将按照新政的评分标准计分。详情可查看新西兰移民局官方网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about-us/media-centre/news-notifications/eoi-investor-11may17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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