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免责声明——网站应该包括突出的免责声明来明确:任何提供的证券只针对美国以外的国家,不提供给在美国的人或者美国人。如果EB-5发行人将接受美国人作为认可的投资者,那么也应该在免责声明中进行声明。
o 通过密码保护来限制只给非美国人提供文件——网站应提供访问权限限制,只给那些提供居留信息确认他们不是美国人的访问者提供资料。如果访问者提供了一个非美国的地址和***号码,那么访问者可以获得一个密码,从而允许获得网站所提供的材料。SEC已经表示,从发行人的角度,这将被视为合理措施,即使访问者提供误导的地址或***。(如果访问者后续采用美国地址或***号码提交认购协议,发行人应拒绝认购,因为这时发行人将知道投资者是一个美国人,因此,投资者是没有资格接收在网站上提供的材料。)
o 对美国人的资格预审过程——如果网站访问者提供表明美国住址或***号码,那么他或她不能立即收到密码去查看EB-5提供材料。然而,该网站可能给访问者回复消息建议,如果访问者提前提供信息来证明他或她是一个“合格投资者”,那么该网站提供者会给未来潜在投资者建议能提供的EB-5产品。访问者将会指示填写一份包括他或她的净资产和年收入的信息问卷,旨在确认访问者是一个认证的合格投资者,可以投资法规D产品。在过去的无异议函中,SEC已经允许这样一个过程,在一个适当的等待期后,来建立一个与一个潜在的美国投资者的关系,并且表明,这样一个程序,从法规的角度,不会被视为大范围募资。
o 同样限制适用于海外代理的网站——SEC建议,任何第三方网站,用于对EB-5证券发行进行募资,其中包括海外代理提供的网站,必须适用于那些与发行人本身相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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