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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国《资讯自由法》所取得之文件显示,由2007年至2014年间,所有以商业移民申请资格移居本国的主要申请人,其净资产申报总额为856亿元,他们为本国商业运作注入新资金。
资料形容在上述年期,来自中国及土耳其的商业移民,在携入资金方面是「叮当马头」,在此8年中国商业移民带进了252亿元到本国,而土耳其商业移民则带进了198亿元到加国,单单此2个来源地的商业移民,已占了超过一半的商业移民资金,达到450亿元。
香港以3.47亿元排第25位
移民、难民及公民部强调,上述计算仅只商业移民主要申请人而已,并没有包括申请人之配偶及与其一同之其他移民申请者。
至于携入最多资金到加国,排在第3位的商业移民则是来自伊朗之申请者,他们在2007至2014年带进加国的资金,约为81亿元;来自台湾的商业移民,则于上述年期内,为本国注入了35亿元商业金额,名列第5。
来自香港的商业移民类别之申请人,在2007至2014年间,则为本国带来了3.47亿元,排名仅2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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