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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加拿大联邦参议院以45票对29票通过修改后的C-6法案。加拿大联邦的机制是两院制,既然参议院对该法案进行过一些修改,因此该法案需要重回众议院审议,审议完了之后,再送回参议院审议……。
麦家廉提C-6法案
C-6法案由前任移民部长麦家廉提出,对公民法和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推翻上届保守党通过C-24法案修改的部分内容。这是2015年联邦大选期间自由党做出的承诺。之所以排在第六位,说明自由党政府在上任之后,在提出减免个人所得税法案之后,迅速履行承诺,向国会提交了这一修改法案。然而好事多磨,这一法案是否在参众两院之间来回反复,何时获得最终通过而实施,尚是一个未知数。
亚历山大提出C-24
保守党和自由党,在移民入籍的规则上进行了拉锯战。保守党推出的C-24法案,大幅提高了入籍申请的费用,使移民入籍成为公民更加困难严厉,入籍之后还有可能失去身份。而自由党上台之后的C-6法案,重新恢复了原有内容。
对于自由党提出的C-6法案,众议院有218票赞成,88票反对,可谓泾渭分明:一边是保守党,清一色反对。另一边是其他四个政党,全都投票支持。
居留时间更宽松:C-6法案的其中一个内容,就是缩短了入籍需要的居住时间。C-24规定将原有的四年里边住满3年,改为6年中住满4年,获得永久居民4年之后才能申请。而新年的C-6法案将居留时间改回5年里边住满3年。比C-24实施之前更加灵活。同时取消了每一年中必须住满183天的要求。保税期限也与居留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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