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0

谈谈另一种工作签证:L-1B工作签证

admin
2024-11-29 20:13:25 6

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良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公司正努力寻求更多的商业机会,而进入美国市场则成为了很多中国企业公司努力的目标。美国移民法为方便外国公司企业来美国投资,设立一种非移民的工作签证,即L签证。 L签证又细分为L-1A和L-1B两种。



L-1A是跨国公司在美的经理或主管持有的签证;


L-1B是为跨国公司将有特殊技能的员工派来美工作所持有的签证。 


前期的文章我们介绍了跨国公司经理或主管持有的L-1A签证着急去美国?让L-1A工作签证来帮你。本文再谈谈跨国公司技术人员的L-1B工作签证的申请条件及程序。


L-1B签证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申请L-1B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 递交L-1B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如果海外的公司是母公司,最好已形成一定规模,雇员数量较多。


第二, 美国公司所申报的L-1B签证职位,其职责必须涉及本公司或母公司的特殊技术知识,或本公司的特殊产品。


第三, L-1B 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注意,这里的三年是指递交L-1B申请之前的三年时间。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第四, L-1B 签证受益人必须是派到美国为跨国公司机构的美国公司工作,担任美国公司的特殊技术人员职位。如果选派到不在机构框架下的其他美国公司工作,不能申请L-1B。


第五, L-1B签证受益人必须对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特殊专门技术知识。熟悉本公司的业务操作系统或IT系统,而且这种专门技术知识在美国无法获得。


L-1B签证和其他工作签证的对比


➜L-1B和L-1A工作签证


两者都是跨国公司派员工来美国工作的两种工作签证。但是,L-1A用于职业经理人或部门主管,L-1B用于专业技术人员。持L-1A签证的经理或主管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直接按第一优先类别申请绿卡。第一优先类不需要通过劳工证申请便可直接递交I-140移民申请。而且因为有移民名额可以直接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


而持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绿卡申请则必须首先通过劳工部认证的劳工纸申请。在劳工纸获得申请后再递交I-140申请。因为受移民排期的限制。持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等待自己的移民优先日期排到之后才能递交I-485申请。因为很多海外派到美国工作的L-1B签证持有人多按第三优先类递交申请。他们的移民排期一般很长。近期的三类优先大倒退就是个例子。这对L-1B签证持有人不是好消息。但对跨国公司留住自己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有利。


➜ L-1B签证和H-1B签证


近年来H-1B的名额相对于申请人数极其有限,而L-1B签证的巨大优势在于,在美国的跨国公司可以随时为自己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递交L-1B签证申请,不像H-1B签证那样需要抽签,受限于名额。如果所聘的专业人士没有为海外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过,或者在海外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跨国公司只能为外籍专业人士申请H-1B签证,参与年度的名额抽签。


所以说,如果所聘用的外籍专业人士已在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或以上,在美国的跨国公司应选择L-1B工作签证种类申请工作签证。


原因是:首先,L-1B没有签证名额限制;其次, L-1B不受劳工部颁发的工资最低额度限制;而且, L-1B签证不要求跨国公司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有任何高等教育背景或本科以上学位,这也不同于H-1B工作签证。外籍员工必须获得至少本科文凭或者如果没有本科学历至少有12年相关工作经验才有资格申请H-1B。L-1B 对于签证持有人的准入门槛要低得多。


最后,在美国的跨国公司不能将从海外派过来的L-1B专业技术人员再通过合同方式派到其他客户公司去工作,而持H-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则可以再通过合同方式外派到客户公司。

另外,只要公司在美国发展需要多从海外派遣精通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来美国工作,可以申请很多L-1B工作签证。当然,持L-1B签证的人数多少应与公司的规模相称。美国公司聘用的外籍H-1B及L-1B工人人数一般不能超过一定比例。 


L-1B签证申请的程序


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还没有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必须先注册成立公司之后可能开始递交L-1B签证申请。在美国的公司注册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大多数的州政府允许在网上提交申请,例如我们事务所所在的乔治亚州,网上的申请审批可以在一两个星期内完成公司成立。公司成立后开办银行账户,然后递交L-1B申请。


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L-1B一年有效期,期满时可再延期两次,总共不可超过五年。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已经存在一年以上,L-1B申请一次可以批准两年或三年。五年过后如果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升职成为职业经理人或部门主管,可以再以L-1A的签证延期两年。


如果跨国公司有意在美国购买其他公司或合资办公司,海外公司必须要持有在美国子公司50%或者以上的股份。如果股份占少数,但实际操纵整个公司也符合申请L-1B的条件。 L-1B申请在美国审批的时间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实际时间因案而异,难以准确判断。但是,如果多交一千两百二十五美元加急费给移民局,可以在15天之内为跨国公司拿到批准书。一旦签证批准书下来后,申请受益人 (专业技术人员) ,如果人在国外,必须持批准书原件到美国领事事馆申请赴美L-1B签证

最新回复 (0)

    暂无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