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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区域中心项目被叫停将何去何从?

admin
2024-11-29 20:27:38 7

930将至,各种传言峰起。去年的草案又被冷饭热炒,Grassley参议员又嚷着要叫停区域中心。尽管大家已经听惯“狼来了”,但传言却比过去来得更响亮。虽然我本人认为老法案还是会延续,但仅为讨论之便,我们假设新法案下不来,区域中心项目被停掉,那EB-5还能做吗?是不是这个行业就应该作“鸟兽散”了?其实不然。



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区域中心项目实际上只是投资移民的一种途径,但它不是唯一的一种途径。投资移民始于1990年。国会创造EB-5投资移民类别是为了通过外国投资创造就业,刺激经济。而区域中心这个概念是美国国会在1992年经EB-5投资移民试点计划提出的,将多个投资人的资金汇集在一起投资到合格的企业以创造就业机会,满足投资移民项目对于创造就业岗位的要求。区域中心作为一种试行的EB-5模式受到投资人的欢迎。但这种模式一直没有成为永久法案,长期以来只是由总统三年一次地续命。也周期性的被市场炒作,所以每隔三年您都会听到这样的宣传:**项目——投资移民的最后盛宴、**项目——投资移民末班车、**项目——投资移民华丽谢幕。。。。。。但从92年到现在,盛宴一直没散,幕也一直没谢。它总是能“奇迹般”地满血复活。


非区域中心项目,即传统的直投项目,欧洲和南美州的投资人比较青睐这种投资形式。但总体来说只占投资移民项目的一小部分。个中原因我们比较两种项目之后就清楚了。区域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批准成立的一种经济实体,它可以通过吸收投资人的资金帮助当地创造就业,投资人可以借此申请绿卡。可以把区域中心理解为一个基金。这个基金吸收外国投资人的资金,帮投资人投资于对美国经济有利的项目。而传统的直投项目,顾名思义,就是投资人直接投资于自己的公司。比如说您到唐人街上开个中餐馆,自己经营管理。这就是直投。具体区别如下:


管理:法律对区域中心投资人的管理权力没有详细的规定。现实里基本都是没有管理权的。直投项目投资人因为是投的自己的公司,所以有权参与管理。在现实操作里面,直投的所谓投资人自己管理,自力更生,其实也只是说一种管理的权力而非义务。投资人如果不方便在美进行管理,完全可以委托美国本地人代为管理。


就业:区域中心项目可以计算间接就业和直接就业,直投项目只能计算直接就业我们知道,每一个投资人必须创造  10 个就业才能拿绿卡。那这十个就业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可以有两种方式,间接就业和直接就业。这里解释一下,所谓直接就业,是项目本身直接产生的就业,比如说,建一个公寓楼,那开发商需要雇建筑工人来施工,这些建筑工人就是直接就业。所谓间接就业,是指不是项目本身直接产生的就业,而是在生产流通的其他环节产生的就业。修建一个公寓楼,需要买水泥、钢材等原材料,那是不是就会会在水泥厂、钢铁厂间接创造就业呢?这就是间接就业。间接就业的计算一般是有美国政府承认的计算公式。比如说一吨水泥可以折算多少个就业,一吨钢材可以折算多少就业,这都是可以通过本地相关用工成本的数据和公式计算出来的。所以,直投项目在这个方面就比较吃亏,因为它只能算入直接就业,不能算间接就业。


审批:  区域中心需要美国移民局审批(不是指项目审批,是区域中心资质的审批),直投项目没有一个前期审批的流程;


投资:大多数直投项目需要的投资比区域中心项目多。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直投项目不能计算间接就业,所以一个投资人要实打实的养 10  个以上人。在这种就业压力下,一般投资人需要投入更多才能支持 10 个就业要求。


回报:直投项目是投资人自负盈亏的。所以利润都是自己揣包里,回报是没有上限的。区域中心项目利润大都被开发商和区域中心拿走,一般市场上的区域中心项目规定投资人的回报在每年0.2%-0.8%这个区间。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相比区域中心项目,直投项目的优势在于可控性强。即使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也可以对代理人指手划脚。另外,如果项目做的成功,投资人的回报是没有上限的,投资人不仅解决绿卡问题,顺带把登陆美国以后的生计问题也解决了。直投项目的弱点在于计算就业上吃亏,不能算入间接就业来满足移民局要求。这个亏有多大呢?举例来说,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的相关间接建筑就业可以达到总就业的一半以上。但在其它劳动密集型的服务类行业,间接就业的比重可能就没有那么大。很多成熟型直投项目也多是餐饮类项目。


笔者最近和区域中心的管理人员交流。一些区域中心已经表示,如果区域中心项目被暂停,他们将转而组织直投项目。由于直投项目的投资人需要直接参与管理,所以决定了项目规模不会很大。和之前浩浩荡荡几百上千投资人的区域中心项目相比,零零星星的直投好像是在打游击。但是这些星星之火之前一直都存在。如果今年狼真的来了,这些年那些笼罩在区域中心城市建筑工程阴影下的精品直投项目将会以燎原之势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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