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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要想保留永久居留权,必须每五年在加拿大境内居住至少730天。 如果不能满足这个居住要求,换枫叶卡会受阻,严重者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会在当事人离开加拿大后再次入境时直接拒绝入境,每年都有上千人遭受此等处罚。
资料显示,在2010年至2014年每年平均有1423名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永久居民因违反在成功申请居留权后每五年内必须在境内居住至少730天的规定而被拒绝入境,上诉成功率不足10%。移民律师Lawrence Wong指,如果你是外来移民,就不要犯错;如果犯错,加拿大会把你撵出去。
不久前媒体热炒中国留学生因手机内容“涉黄”被原地遣返的事。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证实确有遣返一事。
新京报报导说,被拒入境人士有选择权:他们可以选择自动放弃入境的申请;或他们如果不服入境人员的判断或不满被拒入境,有权向加国移民及难民部门申请就事件展开聆讯,不过被拒入境人士首先要被当局扣留,直至聆讯开始。
有专家表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遣返这名留学生是很客气的。如果这名留学生在加拿大被起诉并定罪,后果将十分严重。进出口儿童色情物品罪的最高刑是14年徒刑,最低也得判一年。
本网也曾发表过《中国留学生回国参加葬礼返加被拒入境》的报道,说是一名中国留学生因回国参加长辈葬礼在返回加拿大时在机场被拒绝入境,有效的学生签证也被取消,该留学生大呼冤枉。但移民部发言人Nancy Chan指出,学生签证持有人离开加国去其他国家的目的不会构成被拒入境的原因,被拒入境原因是因为有纪录显示他们并未在学校积极学习,例如旷课太多,又或者当时已无在校学习。言外之意,留学生被拒入境先想想自己是怎么上黑名单的。
据律师介绍,对于枫叶卡快要到期的移民来说,如果没有办法满足五年在境内居住至少730天的要求,入境时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状况:
(1) 边境服务局繁忙时,可能会先暂时扣留您的护照,要求你于一定期间内回去接受审查。
(2) 边境服务局官员有能对您作出A44(1)报告,并发出离境令,要求你在三十天内离境。你可以在三十天内提出上诉,但你如果三十天未离境也没有提出上诉,离境令便会转为驱逐令,那么你终身不得再进入加拿大。除非你可以申请特殊回加核淮,才能进入加拿大。
(3) 在边境服务局被审核时,如果你承认居住期间不够,且没有充分的人道理由,此时官员便会要求你签署放弃枫叶卡的同意书,以探访者身份入境。移民官会当场在电脑里注销你的永久居民身分,且日后不得再申诉或撤回。
(4) 在少数情况下,如果你呈述人道理由,尤其是在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合法身份在境内的情况下,并出示他们的有效身分证明,边境服务局官员可以选择实施人道处理,允许你入境,但条件是两年内不能出境。
(5) 在少数情况下,边境服务局也有可能不让你入境。比如说,在您故意误导边境服务局(如隐瞒你具有永久居民身份)的情况下,边境服务局可以直接下驱逐令,将你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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