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法》(Tax Concessions Law ):进一步强化了豁免公司对其全球的所有收入和利润免于承担任何直接税(包含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保障。不过,这种优惠不是自动获得的,企业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去申请,而且要持续保持有效的税收豁免许可,这样才能保证其全球业务不会被开曼群岛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从而确保在全球的税收合规性。
② 非居民企业若一家企业的管理和实际控制不在新加坡境内,即便注册地在新加坡,也被认定为非居民企业。新加坡的税收管辖权:企业在新加坡发生或者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还有那些即便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但属于在新加坡取得收取的或者被视为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要在新加坡纳税。并且,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赚取的收入也需缴纳所得税,不过对于股息、分公司利润、服务收入等项目,若符合条件可享受税务豁免,无需缴税。
③ 外商投资控股公司在新加坡,外商投资控股公司指的是其50%或者更多股权被外国公司或其股东持有的公司。通常来说,全部所得为非经营活动所得或者仅获取境外来源所得的外商投资控股公司,由于其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一般是外国公司或股东,所以被认定为新加坡的非居民企业(除非该企业能向税务局证明其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在新加坡,且有合理原因在新加坡设立办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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