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探索更多精彩内容!
据小编收到的律师函件:塞浦路斯投资入籍旧政的延期实施办法近日将落地。
2019年5月6日刚刚召开的塞浦路斯部长级理事会议提出决议:
最新更新的延期条例规定,如果塞浦路斯投资入籍申请者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提交购买项目的注册合同且支付完印花税,并且在下次登录塞浦路斯时持有申根签证,那么他们可以按照旧政要求进行投资与申请护照,补充材料在2019年7月15日之前完成递交即可。
此次延期颁发律师函件部分概要内容如下:
尊敬的阁下:
向你通报部长理事会上作出的决定的最新情况, 并就塞浦路斯投资入籍方案延期情况作出澄清。
部长理事会在2019年5月6日举行的会议上决定, 已缔结购买不动产协议的投资者要么符合A.2框架范围内的标准(对房地产、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或旨在满足在塞浦路斯拥有私人住宅的要求-将免除上述标准A .1(向研究和创新基金会和塞浦路斯土地开发公司捐款)的义务履行。但购买协议必须在2019年5月15日前签署完毕,并在5月15日前加盖印花税署(Stamp duty Commissioner)印章(含印花税)。
最后,我们注意到,根据部长会议决定,上述豁免将对2019年7月15日(含)之前提交的申请生效。此外, 不言而喻, 该方案的所有其他规定都适用于 15.5.2019条例 (例如持有申根签证等) 将于5月15日起生效。
暂无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