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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中,很多在日本的家庭收入受到了影响,各地方政府体恤当地居民,纷纷发出了一些费用减免的通知,如国民年金等。
当地居民包括外国人居民,也同样享有费用减免的政策。于是有些在日本生活还没有取得日本永住权的外国人也申请了这些年金减免、失业金等。
殊不知,虽然和日本人一样享受了一些减免政策,但是在申请永住时却遇到了麻烦。
普通人想申请日本永住,一般需要在日本连续生活满10年,其中连续工作满5年,并且自2019年起还需要开始缴纳年金社保等费用,没有缴纳的需要补缴,不然也无法获批永住签证。
其中,连续工作满5年是一项重要的考察指标,是考察一个人在日本是不是有自主生活的能力,能获得稳定的工作,获得稳定的收入,有持续养家的能力。反映这一能力的指标之一是看年收入,而源泉税和年金保险的证明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明资料。如果在申请永住前先申请了减税、减费等减免手续的话,反而证明了生活的不稳定、收入的不确定以及对养家能力的减弱,因此请慎重。
日本政府在考察申请人时,其中需要考察申请人对日本有何“贡献”,比如是否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款等,而不能成为日本社会的负担,如“领低保”等。在这种背景下,外国人虽然可以与日本人一样享受各种减免政策,但减免以后便成了日本社会的“负担”。日本社会想“甩掉”这些负担还来不及呢,怎么可以给予“永住权”呢?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了减免,从审核官的角度看,申请人此时是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果想申请永住的话,可以从停止减免或停止领取低保金等的次年开始,重新计算“考察”时间,恢复正常纳税的三、五年后,再重新递交永住申请吧。
因此,资深的移民顾问告诫您,如果想申请日本永住,在没有拿到永住之前千万不要申请各种减免。日本社会有着很高的细分度,在办理赴日签证时,建议您请资深的司法书士代为办理,不但可以提高签证的成功率,更可以在拿到签证后了解更多信息和重要事项,为将来申请永住或归化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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