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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因此医疗和养老制度一直是日本社会最关心的两大主题。
日本的社会福利情况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属于福利较好而负担较低的国家,结合地方财政的支出,日本医疗基本上实现了学生(高中以前)医疗全额免费,所有加入了国民健康保险的成年人,看病仅需要负担30%的医药费,退休后老人更是只需要负担10%。此外,日本还有大病及特定疾患的全额保障以及高额医疗费负担封顶的制度等医疗福利。
养老方面,1961年日本全面开始实施“国民皆年金”制度,鼓励国民加入“年金(养老金)制度”的同时加入“国民医疗保险”,成功建立了近乎100%国民参加的“国民皆保险“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4月1日,在现金支付的养老金制度的基础上,日本率先建立了“介护保险”制度,即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在40岁以上全民参加的,以现物支付(养老护理服务)的养老护理保险社会化,养老护理服务社会化的制度。
日本的介护保险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长期护理保险。日语“介护”是综合“身体照护”和家务服务”的双重概念,可视为介于“照顾”与“护理”之间的工作。
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医疗保险对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实行免费,但不属于低收入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的被照护的费用却需要自理,由此造成大量老年人长期住院不出,形成了所谓“社会性住院”。这种状况造成医疗费剧增,使医疗保险濒于崩溃。针对此种情况,日本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研究应对措施,拟借鉴欧洲德国、荷兰等国家的经验,通过建立一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日本的介护保险费由政府、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共同负担。参保人分两类,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为一类,40-65岁(不含65岁)为二类。40岁以下的不参保。
待遇给付方式包括为介护对象提供劳务及实物。支付时个人要承担10%的费用。具体的给付标准按2种介护类型分为7个等级,其中“要支援”(预防介护) 2个等级,“要护理”(介护) 5个等级。每个等级规定了相应的服务内容与时间,护理机构按规定提供了服务,即可得到相应标准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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