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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还未在海外国家买房置业的投资者来说,阻拦他们的主要是“摸不着”。的确,在自家附近买房租赁,想了解情况随时都能观望,租客有需求也更好商量,属于“近水楼台型”。相比之下,日本买房置业毕竟属于跨国购物投资,有担心也实属正常。
日本买房投资大多是托管,这是合理的选择吗?通常来说,由于本人不在日本国内(不方便自主管理),日本买房并租赁是需要委托给房产管理公司来运营打理的,也就是俗称的“业务委托方式”。随着设备设施的进步优化与投资者的增加,最近的管理业务极其广泛、复杂,而且需要高度的技术和专业性。日本大部分房产管理公司能够承担会计收入与支出、调解等基本事务业务,以及管理人员业务,与建筑物、设备检查业务等。不可否认的是,委托专人办专事确实可以使投资更加舒适。
日本国家制定标准
例如,日本房产管理公司缔结的委托契约书,是以国土交通省制定并公布的作为标准合同方针的《公寓标准管理委托契约书》为雏形的,满意度超过90%。
法律规定日本房产信息公开,管理组合规章公开
宅地建筑交易业法第35条规定,在买卖合同成立之前,“必须对预定购入者说明购买物品相关的重要事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重要事项说明”。
公寓标准管理规约第64条第1项中,有“根据书面或电磁记录制作并保管会计帐簿、台帐及其他帐票类”。并附加了“管理组合成员或利害关系人请求查看相关信息时可阅览”。因此,管理组合会向宅地建筑交易业者提供管理规章等信息,例如公寓名称、公用部分关系、停车场的区划、管理组合的收支关系、专属部分限制关系、垃圾处理相关的信息等。
日本房产管理者的义务
签订管理委托合同的情况下,管理公司的义务是“履行合同责任”。合同履行责任义务,是指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委托合同,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委托的业务。处理状况、及时报告,总而言之,公寓管理公司作为专业人员,在进行管理时要多加注意。
在日本买房投资大多的确是选择托管,但房产管理的主体是房东。即使把管理业务委托给管理公司,最终决策者也是投资者,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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