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后探索更多精彩内容!
9月21日上午,加拿大财政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宣布更新加拿大竞争法,并提出全新立法C-56号法案,旨在“取消租赁目的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及服务税(GST)费用”。
9月14日,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宣布,将通过新立法来解决住房危机和负担能力紧缩问题,取消新建租赁公寓的商品及服务税(GST)。
联邦政府认为,豁免部分开发商税赋有助于将降低建筑成本,进而降低房价和租金。
在全新的C-56号法案中,明确了“新建租赁房GST100%减免的相应条款”。
也就是5%的GST全部免除。例如,一套价值50万的出租单位,GST税是2.5万加元。在新法案下,这2.5万元的就免除了。
据悉,适用新法的住房类型包括:新建公寓楼、学生宿舍及高级住宅,无论租赁方式是短租还是长租。
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适用住宅需在2023年9月14日-2030年12月31日之间开始建设,并在203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2.建筑中至少有四个以上独立单元的(配置独立厨房,浴室和起居室),或至少10个以上私人房间单元(例如学生,老人或残疾人公寓,厨房卫浴可能不在单元内),且建筑中90%以上的单元专用于长期出租。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将“现有的非住宅房地产”(如办公楼)改造成综合租出体”的项目也将能获得GST全免资格。
3.公共服务机构也将有资格获得GST全免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新法案不适用于“个人拥有”的公寓单元,包括独立屋,Duplex,Triplex, Housing co-op等住房类别。
另外,为了保护加拿大租户免受“翻修-搬走”的影响,GST减免将不适用于现有住宅的大幅翻修。
不过,很多人对此法案并不乐观,认为这种减税补贴的是开发商,大家怎么认为呢?
暂无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