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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大略省企业家移民项目在2022年7月份进行了一些修改,大幅度降低了投资门槛,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安省企业家投资移民项目吧。
项目要求
安省企业家移民对申请人的要求:
1. 经验
在过去60个月内至少有24个月的全职商业经验
具有的经验必须是企业主或者高级经理(商业管理者)
如果同时具有以上两种经验,申请时必须只选择其中的一种经验。
2. 资产净值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内,至少拥有80万加币的净资产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外,至少拥有40万加币的净资产
如果投资的业务属于资讯及通讯科技/数码通讯范畴,至少拥有40万加币净资产
3. 投资额
个人投资必须用于建立和经营企业所必需的支出,但是不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流动资金或者支付给投资人及家庭成员的工资。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内,至少要投资60万加币
如果投资的业务位于大多伦多以外,至少要投资20万加币
如果投资的业务属于资讯及通讯科技/数码通讯范畴,至少要投资20万加币
4. 其他要求
必须持续积极参与生意的运作和管理
必须至少持股不少于1/3
大多以内的企业至少须创造2个永久全职工作职位,大多以外及资讯及通讯科技/数码通讯范畴的业务只须创造1个
如果收购现有企业,必须在最近1年内访问过安省
可以与外国人、加拿大PR或公民合作投资,但仅允许1名Partner一起申请安省企业家移民,且其也必须符合所有的要求。例如,如果一个生意的投资有2个申请人,则需要创立的职位是双倍的;而且在EOI的时候,两个申请人必须递交一个,如果获得邀请,也要同时递交一份申请。
建立企业期间,必须在安大略省每年实际居住75%的时间。
必须获得临时工作许可证,并在第一阶段获得批准后的12个月内抵达安大略省,并在抵达1天内通知移民局。
支付不可退还的3500加币移民申请费
安省企业家移民对所投资企业的要求:
投资生意的目的必须是通过销售货物和(或者)服务从实际收入中获利,而不是从被动收入中获利
投资的生意必须遵守联邦、省或市的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或许可要求,这包括安省劳工法,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标准、健康和安全以及劳工关系立法
所投资的生意必须在安省是永久的,项目化/季节性的业务是不合格的
投资的生意必须始终在安省有一个营业地点
第三方投资者必须是附表1或附表2银行或机构投资者
须提交一份商业计划书,证明该企业是可行的,并可能为安省整体经济或企业所在地的经济提供物质经济利益。
安省企业家移民对收购现有企业的要求:
购买之前的60个月内,现有企业必须由相同的owner持续经营(需有所有权证明和购买业务的意向书或销售协议)。
购买之后,先前的owner不能保留企业的任何股份,必须100%地转移出股份。
所收购的企业不能由当前或以前的OINP商业移民提名者拥有或经营。
① 如果是大多以内的企业,收购以后必须保留现有的永久性全职工作职位,同时还须再创造2个永久全职的工作职位。必须将现有员工的当前工资水平和雇佣条款维持在最低水平。
如果是大多以外或ICT/数字通信的企业,收购以后必须保留现有的永久性全职工作职位,同时还须再创造1个永久全职的工作职位。必须将现有员工的当前工资水平和雇佣条款维持在最低水平。
收购的企业必须表明会发展业务,不允许收购和持有不打算发展业务的商业计划。
最低投资额中至少10%必须用于改善或扩大安省的业务。
安省企业家移民对申请省提名的要求:
申请人在被提名之前,语言达到CLB 4(听5,读3.5,写4.0,说4.0)或以上
建立业务期间,申请人75%(每年9个月)的时间实际居住在安省
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
必须在持工签抵达安省后的20个月内履行投资承诺,该承诺是基于商业计划书中提供的信息。
申请流程
安省企业家移民有两个主要的阶段流程,以下是流程概述。
第一阶段
表达申请意向。
意向获安省移民局认可并邀请
在线提交移民申请
所有申请人参加强制性面试。(如适用)
第一阶段申请成功,与安省政府签署《商业营运协议》。
第二阶段
获批企业家工签支持信
申请企业家工签入境
在20个月内完成商业计划
商业计划通过OINP审核,递交移民材料获取安省提名信
向联邦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
不符合资格的业务类型
以下企业不符合移民申请资格:
自动化洗车业务
控股公司
自助洗衣店
典当行
发薪日贷款及相关业务
废金属回收
轮胎回收
参与制作、分发或销售色情或露骨色情产品或服务,或提供性取向服务的企业
OINP企业家类别申请人过去或正在经营的生意
如果企业经营地为大多伦多地区,则以下企业类型也不符合条件:
特许经营企业
加油站
住宿加早餐旅馆
安省地区区域划分图示
安省教育系统
加拿大政府十分重视教育,拥有完善的教育系统,在教育上的拨款占到GDP的7%,教育质量位居世界先进行列。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相比,拥有最高的大学入学率。它的大学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所颁发的学位和各类证书在全球均被认可。
一、 教育体制和管理机构
1、中学前教育
根据加拿大的宪法规定,教育完全由各个省自制。因此,十个省及三个区均有各自的教育制度,执行和实施各自教育部门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和立法。省政府在公民的教育方面负有法律、行政和财务的责任。每个省均设有教育部,部长是内阁成员,教育部负责行政管理和资金拨款,监督中小学的教育活动,制订教学大纲及学校组织的规定,审批新的课程和教科书,管理财务,鉴定教师资格,制订校董事会或校委员会、校长、教师、研究和辅助设施等的有关规定。教育部下辖地区教育局,负责各级学校教育。
通常公立学校,不论是英语还是法语学校,都由各自的地区教育局管理。地区教育局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每个地区经投票选出的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执行由省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只有阿尔伯塔省允许设立独立于地区教育局之外的特许学校,不过这些特许学校也有自己的教育局,该教育局直接向省教育部报告。
2、中学后教育
加拿大的高等教育同样也属于各省和地区的职权范围。省政府提供大学绝大部分的资金,其余资金来自学费、联邦政府和研究基金。加拿大几乎所有的大学都有颁发学术证书,如大专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一般来说,大学颁发学位证书,如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而学院颁发大专证书和资格证书。不过,有些学院也颁发等同于大学学位的应用文科学位。和美国不同的是,加拿大没有监督大学的“鉴定认证机构”,大学的学位授予权来自各省的法律特许或各省教育部的授权。
安省的高等教育系统体现了政府、外部咨询机构、高校和协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加拿大宪法把高等教育的权利下放给了安省政府,更具体地说,安省高教部部长在行使着这个权利。作为省执行委员会(内阁)的一员,他直接向省长汇报,并接受安省立法会的问责。副部长负责高教部的日常运行,统管下面的五个行政部门。高教部主要负责有关高等教育和技术培训方面立法的实施。下设的部门分管就业和培训,高中后教育,战略政策和项目,公司管理与服务以及法语教育和项目的具体实施。这5个部门向副部长回报,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同时,高教部还和数家外部咨询机构合作,协助管理安省的高等教育系统。
二、学校
加拿大的教育系统从幼儿园到大学预科均包括公立和私立两种学校。
1、 学龄前教育
加拿大各省的学前教育一般要求一年,然后从6岁开始接受10年的义务教育;而安省规定儿童从4岁开始进入幼儿园接受2年的学前教育,然后接受12年的义务教育。
2、公立学校
加拿大的公立教育是由联邦政府,省政府和市政府提供资金的。一般分为基础教育(学前、小学)、中等教育(初中和高中)和高等教育(学院或大学)三个阶段。公立学校普遍实行中小学义务教育,从小学到高中一般12年。加拿大除安大略省和新不伦瑞克省的义务教育到18岁外,其余都是到16岁。学期一般从9月1日开始,到六月底结束,学生在校时间190天。
3、私立学校
在公立系统以外的学校,没有政府资助,但其课程设置及毕业要求完全符合省政府教育部的规定。私立学校收取学费,对低收入家庭通常提供奖学金或减免学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曼尼托巴省、萨斯喀彻温省、艾伯塔省和魁北克省对私立学校也给予一些补助。
根据安省教育法第16款的规定,教育部会在其官网上公布经注册的私校的名单。教育部会应私立中学的要求检查该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学校的教学质量。私立中学只有在教育厅检查后才能开设学分课程,并授予学分。因此,上私校之前,家长应像对待商业合同一样,仔细检查和学校签署的协议细节。出现问题应向小企业和消费者服务部的消费者保护处寻求帮助。
三、安省教育的基本数据
1、基础教育系统
安省中小学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由72个地区教育局、33个学校当局(指偏远地区的教育局和医院学校的教育局)负责,其中包括31个英语地区教育局,29个英语天主教教育局,4个法语教育局,8个法语天主教教育局,共管辖4011所小学,892所中学。2008-2009年度省政府的总拨款是190.6亿加元。安省全职教师共有118,682.26人,其中小学教师 73,375.67 人,中学教师45,306.59 人。管理人员(校长和副校长)7,296.22人,其中小学 5,396.43人,中学 1,899.79 人。
2、 高等教育系统
安省的高等教育归口省高教厅管理。高教系统包括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和私立职业培训学院。现共有22所公立大学,17所私立学位授予机构,24所学院,500多所私立职业培训学院。安省大学申请中心和安省学院申请中心是两个帮助学生申请大学和学院的机构。
作为教育大省、强省,安省在加拿大的6所常青藤大学中独占3所。在“G13”中,占据了5所,分别是多伦多大学、西安大略大学、女王大学、麦克马斯特大学和滑铁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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