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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一条网友私信提问,就是她和爱人都是永住者身份,爱人被派到美国工作三年,去年10月她以团聚的身份到了美国,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按照他们的想法,想把孩子生在美国,但考虑到夫妻都是永住者身份,那么问题就是孩子是否也可以获得永住者身份呢?
这里小编可以很负责的告诉有类似想法的朋友,几乎不可能!如果您想给孩子申请永住者身份,那么起码要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孩子出生后要在30天内向入管局递交身份申请,这个有可能完成,毕竟机票和签证都不是问题,随买随走。
2、要给孩子在出生14天内向日本政府报告“添丁”,这个手续您只能在日本做。
3、孩子在美国出生,他是什么国籍?他有无免签能力?护照怎么办?这个需要您提前考虑,因为没有签证肯定进不了日本。
所以说,孩子能不能获得永住身份,您可以看看上述3个事是否都能解决,毕竟入管局在“永住者许可申请”说明里都写清楚了。
拥有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希望更改在留资格或因出生等原因希望获得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住者资格的变更或希望获得永住者留资格。
此外,还有一件事小编需要有类似想法的朋友,孩子如果想申请永住者,必须在其出生日后30天内申请,否则就没有这么“便宜”的机会了,之后再申请,肯定没现在这么省事。
哦,还有一个事,小编也说下,就算您委托别人做,但孩子或家长不在日本,也是无法办理的,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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