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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是由设立在中国的母公司将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人员派送到美国的分公司担任经理级高管人员的工作签证。
在L1签证申请过程中,在美国的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向移民局提出L1申请,为派到美国分公司的雇员申请L1签证,因此外派雇员是L1申请的受益人。
想要申请L1签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必须满足移民法规定的要求:
美国分公司与中国母公司之间必须有一个合格的公司关系。
美国分公司与中国母公司必须分别有从事商业活动。
在过去三年中,受益人至少连续为中国母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职位为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受益人在美国申请的职位应该也为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L-1签证没有任何名额的限制,没有排期,所以,L-1签证申请时间短(6-9个月可完成)。申请人可携家属同行,配偶可合法工作,子女享受本地学生待遇。
L-1签证虽然属于非移民签证,但是允许L-1签证持有者具有双重意向,即审理时不考虑移民倾向。
当美国的分公司运转起来后,L-1签证持有者可依法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当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
和留学签证 F-1 比,L-1签证能让您不担忧,因为孩子一直在您身边,和投资移民EB-5比,L-1签证属于主动投资,真正降低您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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