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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新加坡投资移民GIP计划

楹进集团
2024-11-13 17:51:07 14

是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简称经发局EDB)辖下的联系新加坡部门(Contact Singapore)于2005年所推出的项目,旨在吸引全球优秀的企业家在新加坡进行投资与拓展业务,以及利用这些高净值人士的创业经验,为新加坡经济注入活力,使新加坡的企业受益,作为回报,这些高净值人士将有机会获得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权。

截止到2017年6月,有1826位优秀的企业家及创业者通过这个计划取得了新加坡PR。另一方面,根据新加坡国会给出的数据,2011年-2016年,海外投资者和企业家从2011年至2016年通过GIP项目新加坡投资所带来的商业总开支为18亿元,同时也为新加坡创造了6000个就业岗位。贸工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还提到,截至2017年底,GIP基金管理的资产总值达15亿新币。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在2020年4月1日调整了GIP申请者的基本要求及投资门槛,要求GIP的申请人需要拥有丰富的商业记录和成功的创业背景。

时隔三年,2023年3月15日,经发局再次发布了GIP政策更新,本次调整则主要体现在投资条件和再入境许可更新条件上,新政将适用于2023年3月15日起的申请,对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提交文件的申请,则仍旧适用之前的制度。

接下来,我们来一一解读在最新政策下,GIP现行的申请和续签要求。

详解新加坡投资移民GIP计划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要符合以下资格,才能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申请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1. 资深企业主(适合投资方案A、B、C)

①您必须拥有不少于三年的创业、经商经历;以及

②您所经营的公司(您可以提交不多于两家公司以达到营业额的最低门槛)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两亿新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两亿新币;以及

③如果您的公司属于私人所有,您必须持有至少30%的股权;如果您的公司是上市公司,您必须是最大个人股东之一;以及

④该公司必须属于行业列表(见附录B)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2. 下一代企业主(适合投资方案A、B、C)

①您的直系家族必须持有您申报本计划的公司不少于30%的股份,或是最大股东;以及

②该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亿新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五亿新币;以及

③您必须是该公司的管理层 (例如:高管、董事会成员); 以及

④该公司必须属于行业列表(见附录B)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3. 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适合投资方案A、B、C)

①您必须是一家估值不少于五亿新币的公司的创始人及最大个人股东之一;以及

②该公司必须由知名的风险投资公司或私募股权公司投资;以及

③该公司必须属于行业列表(见附录B)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4. 家族办公室负责人(适合投资方案C)

①您必须拥有不少于五年的创业、投资或管理经历;以及

②您必须拥有不少于两亿新币的可投资资产净额。(备注:可投资资产净额包括银行存款、资本市场产品、集体投资计划、人寿保险保单及其他投资产品所缴的保费,但不包括房地产)

附录B :行业清单

(a) 航空业 (b) 新能源、洁净能源业 (c) 汽车工程业 (d) 化工业 (e) 消费产品业 (如香精香料、饮食营养、快速消费品行业) (f) 电子业 (g) 能源业 (h) 工程服务业 (i) 卫生保健业 (j) 信息通讯产品及服务 (k) 物流及供应链管理业 (l) 海洋事务与离岸工程业 (m) 传媒业 (n) 医疗技术业 (o) 纳米技术行业 (p) 自然资源业 (如金属、矿业、农业大宗商品行业) (q) 安防产业 (r) 宇航业 (s) 航运业 (t) 制药及生物科学业 (u) 精密工程业 (v) 专业服务业(如咨询服务业、设计行业) (w) 艺术类商业 - 实体艺术品商业,如拍卖行,艺术品存储 - 演艺类艺术商业 (x) 体育商品业 (y) 家族理财办公室及金融服务

投资方案及评估标准

对于资深企业主、下一代企业主、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可选方案为A、B、C, 对于家族理财办公室负责人只能选择方案C。

1. 方案A适合在新加坡投资不少于1,000万新币(包括现有的实收资本)设立新的商业实体或扩大现有实体业务的申请人,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或投资计划书,其内容须依据申请书表格B中所列出的项目,包括预计就业人数、年度商业经费支出以及相关财务数据,评估范围将包括该计划书的可行性、您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其公司的商务活动以及相应所创造的本地就业机会;以及

您必须持有该公司至少30%的股权并且是该公司管理层的一员(例如:高管、董事会);以及

该公司必须属于行业列表(见附录B)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2.方案B适合在新加坡投资不少于新币2,500万元于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精选基金的申请人。

方案B的评估范围将包括五年内商业计划的可行性、您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其公司的商务活动、相应所创造的本地就业机会以及年度商业经费支出等。

除了投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精选基金,本局可要求方案B的申请人分享其可能在新加坡开展的商业计划。

请到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网站 www.edb.gov.sg/cn/gip下载最新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精选基金列表。

* 方案B的申请人需要投资在新加坡公司的GIP精选基金,而不是在原则性批准之后,将至少50%投资于新加坡公司的GIP基金。EDB将根据基金的业绩、新加坡的投资任务和这些基金所经营的行业来筛选这些基金。基金经理将从世界上最好的基金中选出,这些基金可能包括投资于新加坡企业的风险资本基金。

3.方案C

适合在新加坡成立一家管理不少于新币两亿元资产单一家族办公室的申请人,并将不少于新币5,000万元投入下列4个投资类别 (不限于一个类别)。

方案C的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计划书。其内容须依据申请书表格B中所列出的项目,包括相应的预计就业人数,以及年度财务预测。该计划书必须注明您在单一家族办公室中的职能以及资产配置及投资策略,包括资产类别、投资行业和地理区域等。

若符合以下条件,离岸资产便可作为管理资产的一部分: 

a.申请人在获得原则上批准后,将不少于新币5,000万元的可投资资产转入新加坡并由新加坡单一家族办公室持有;以及 

b.申请人须在最终批准函签发日的十二个月内证明自己已将不少于新币5,000万元投入下列的4个投资类别(不限于一个类别),并在再入境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下列的4个投资类别中维持不少于新币5,000万元的投资:

1.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许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 REITS )或商业信托( Business Trusts );

2.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查询系统中列出的合格债务证券(qualifying debt securities),包括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和存款证等;;

3. 由新加坡持牌/注册的经理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基金;  

4. 对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将完整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表格 (包括电子版与打印本)提交给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2、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邀请申请人参加面试;

3、申请人若符合评估标准, 将收到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所发出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原则上批准函,该批准函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

4、申请人必须在原则上批准函的六个月有效期内落实在申请表格里所承诺的投资;

5、落实投资之后,申请人必须将有关证明文件(如:股权证书的认证副本、银行对帐单,及其它法律文件)与投资条款和条件的保证书提交给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6、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确认有关证明文件之后,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将向申请人发出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最终批准函(Final Approval);(方案C的申请人必须在最终批准函签发日的十二个月内证明自己已将不少于新币五千万元投入规定的投资类别里,并将落实投资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若申请人没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其再入境许可证的续签可能会受影响);

7、您必须在获得最终批准的十二个月内办理永久居留权的相关手续,正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注意: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审批时间约十二个月。所递交的申请将会接受尽职调查。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不完整,审批过程将延长。

配偶及未婚子女(二十一岁以下)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与您同时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男性附属申请人将需要服兵役。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IP)的申请程序

1.支付申请费(不可返还)

①在递交申请表格之前,您需支付1万新币的申请费,该申请费为一次性支付,并且不可返还;(您向金融机构提交付款指令时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不包括在申请费之内,需要由您额外承担,若收到的申请费少于1万元新币,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将不会处理您的申请,若申请费多于1万元新币,多余的金额也不予退还)

②申请费用可以通过海外电汇或本地跨行汇款;

③付款之后,请确保您保留了汇款凭证原件,并将它与“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请者需提交的证明文件清单”中列明的其它文件一同递交。

2.下载申请表格

https://www.edb.gov.sg/cn/how-we-help/global-investor-programme.html下载申请表格:表格 A(个人资料),表格 B(投资方案与计划书)以及表格 C(付款细节), 并在线下填写完整。

3.上传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完整填写申请表格(表格A,表格B和表格C)后,将表格上传至:

https://application.sgip.gov.sg/public 4.向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递交相关证明文件。

提示:

1. 请在申请费支付汇款后的一个月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所有上述关于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申请资料和文件;

2. 审批流程大概十二个月,意向申请人应在开始申请前寻求法律专业指导,以详细了解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下的资格标准和申请流程;

3. 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五年期商业或投资计划,涵盖5年的就业情况和财务预测。经济发展局将根据申请人在目标投资工具中的角色、业务活动及功能等因素评估该投资计划,核心是投资计划是否给新加坡创造商机和国内就业机会等经济价值。

4. 申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企业主或家族办公室负责人需要提交个人简历,详细说明其过去在创业、投资或资产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以前工作过的公司。这些考虑因素关系到申请人是否满足评估标准。

5. 在获得永居身份原则性批准函(AIP PR) 后的12个月有效期内,必须通过在新加坡注册的银行以申请人自己的姓名开设的独立个人账户进行1000万元新币(取决于投资方案)的投资,这种先批准后投资的流程是较为安全的投资形式。

GIP新加坡永居身份续签再入境许可证(REP)的条件

当您的永久居留权正式生效后,您将获得有效期为五年的再入境许可证。五年后,若您符合条件,将可以续签您的再入境许可证,该许可证可让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时保留他们的永久居留权。

详解新加坡投资移民GIP计划

详解新加坡投资移民GIP计划

和之前续签条件的对比:

方案A: 以前的制度要求在投资者永久居留身份第五年之前,投资者增量雇佣至少10名员工,其中至少5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但调整后的新制度要求投资者雇佣至少30名员工,其中至少15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至少有10名必须是新增雇员。另外,旧制度中关于商业支出总额为200万新元的要求将被取消。这是因为新制度的重点是为新加坡人创造高质量的工作机会,在这个过程中,将导致更多的商业支出,同样能覆盖旧制度的商业支出金额。

方案B:以前的制度有雇佣和商业支出的要求。其要求投资者增量雇佣至少10名员工,其中至少5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其还要求投资者在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的第5年之前产生200万新元的商业支出总额。在新制度下,所有这些要求将被取消,投资者需要保持其在GIP精选基金中的2,500万投资。

方案C:以前的制度有雇佣和商业支出的要求。其要求投资者增量雇佣至少10名员工,其中至少5名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其还要求投资者在获得永久居留身份的第5年之前产生200万新元的商业支出总额。3月15日之后,所有这些要求将被取消。新制度下的要求是,投资者保持其在GIP指定投资类别的基金中的5,000万投资。

注意:

如果完全满足以上条件才能续签5年的再入境许可,如果只能满足其中一项,则只能续签3年,如果一项都满足不了,那么很抱歉,再入境许可不能续签,PR5年即到期终止。

结语

自GIP计划推出以来,已成功地吸引了全球诸多高素质的申请人,他们不仅看重了新加坡的社会安全性、稳定性、更关注新加坡有竞争力的商业环境、技术人才库和可以联通全球的特质。此次3月调整是为了更好地筛选并吸引有能力为新加坡带来重大经济影响的投资者,同时使他们在新加坡扎根。希望高净值外国投资能更积极地参与到新加坡的经济活动中,共同推动本地的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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