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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因为和大陆文化相近,语言相通,同时税率较低、没有外汇管制,有稳定金融体制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等诸多优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内地人士申请香港移民。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成功移民香港后,大家都会有一个疑问,香港“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到底有何不同?
特区护照
最直接的好处,也是大家都能想到的好处,就是特区护照。作为永久居民,拿着一本159个国家免签/落地签的护照,才能真正地实现“说走就走的旅行”。
而非永久性居民需要出国,只能每次外游前须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领事馆申请签证。
选举权问题
根据542条《区议会条例》及第547条《区议会条例》,只有香港永久性居民,才可依法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非永久性居民除了不能参选区议会及立法会,而且也不具备选民资格,不能在区议会选举及立法会选举中投下神圣的一票。
公务员资格
根据公务员事务局公布的公务员的入职要求,根据《基本法》第99条,在1997年7月1日或以后受聘的公务员,必须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换言之,非永久性居民如要应征公务员职员,必须要在香港住满7年,得到永久性居民资格才可申请。
房屋权益
要在香港定居,首先要有个家,假如没有能力负担高昂的房价,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以通过轮候公屋,或购买资助性房屋,例如申请居屋圆置业梦。
不过,房委会条例规定,公屋(公屋就是香港政府提供的低租金保障住房)仅限合资格的永久性居民申请。以单身人士为例,只要入息及资产上限,不超过10,100元及236,000元,即可向房委会递交申请表参与轮候。
除了公屋,永久居民也有资格购买居屋(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以市价的70-80%购买房屋。
除了政府的资助性房屋,在购买普通住宅方面,也非一视同仁。非永久居民如果购房,被视同非港人,需要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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