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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纳税人的福祉来了,《2017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在5月25日正式通过。
新条例落实2017至2018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建议的税收宽减措施。有关措施包括宽减2016/17课税年度75%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20,000元为上限。新条例亦落实由2017/18课税年度起,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有关的五项税收宽减措施,详情如下: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我们很高兴立法会通过条例草案,让税务局可以在本年度发出的税单落实一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性税款宽减。”
一次性税款扣减会在纳税人2016/17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纳税人无须就此提出申请。此外,税务局会就按已通过的税收宽减措施,计算2017/18课税年度暂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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