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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 Annual General Meeting ,简称为AGM)是您的公司向股东(成员 Member)介绍公司财务报表(账目)的一种方式。然后,股东可以就企业的经营状况提出问题。因此,股东大会是解决股东关注事项的一个重要机会。
新加坡的所有公司都必须举行股东大会。
在向新加坡会计企业管制局提交公司的年度报表时,要向其申报公司的股东大会日期。同样地,如果您的公司被豁免举行股东大会或已免除举行股东大会,您需要在提交公司的年度报表时,提交相关的细节。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豁免召开新加坡公司的股东大会呢?
从2018年8月31日起,如果新加坡私营公司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向其股东发送财务报表,就可以豁免举行股东年度大会。
豁免举行股东大会局限于以下保障措施:
希望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必须在公司财务年度结束后的第六个月结束前14天内通知公司。
如果公司的任何股东提出要开股东大会,董事必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公司可以寻求新加坡会计企业管制局的批准,延长在截止日期前(即财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结束前)举行股东大会的时间。
如果任何股东或审计师在新加坡公司财务报表发出后14天内提出要求,私营公司必须举行股东大会,以提交财务报表。董事必须在要求日期后的14天内,召开股东大会,提交财务报表。
休眠状态的相关私人公司*,被豁免准备财务报表,不需要举行股东大会,但要遵守上述保障措施。
*休眠的私人公司是指处于休眠状态、未上市(或不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并且总资产小于或等于50万新币(如果是最终母公司,则为合并价值)的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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