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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除了以家庭团聚、投资(通常不少于50万美元)等类别申请绿卡外,对大部分人来讲,最常用的途径都是通过职业移民来申请永久居留。
而美国的职业移民政策从宏观上来看,以吸收各国优秀人才和保护本国劳工市场为宗旨。
可身居第一优先类的人为数不多,他们申请绿卡也无须获劳工部批准,而大多数人都只能进入第三优先类。第一优先类的配额一般用不完,而第三优先类的配额常年不够用。持L1签证身份的跨国公司经理人被视为第一优先类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移民政策是把促进美国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同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
可以说,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L1签证是唯一得到特殊对待的。
同其它签证相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
也就是说,只要L1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也无须提交额外的个人材料。
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以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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