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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这些年来,小编看到的最常见的误区之一,就是以为开始申请H1B和开始申请绿卡之间,有什么联系,比如是不是要获得H1B身份之后多少时间,才可以申请绿卡。
就开始申请的时间而言,这两者在法律上压根没有关系。
它们之间没有关系到什么程度呢?就是你还不是H1B身份的时候,只要雇主愿意,就可以给你提交绿卡申请,不管你是F1身份,还是你身在中国或者世界任何地方。抑或,给你申请绿卡的雇主,可以不是给你申请H1B的雇主。
这怎么可能呢?这是因为绿卡和H1B是分别基于未来工作机会的申请。雇主为员工申请绿卡的本意,是表示员工拿到绿卡后,可以长久地给雇主工作,仅此而已。雇主为员工申请H1B的本意,是表示给员工一个有期限的工作机会。它们之间没有冲突,也没有直接关联。
绿卡和工作签证,从来就是分开的两码事情。雇主不需要一定为雇员先申请工作签证,再申请绿卡;而启动绿卡程序本身的初期阶段,也不会直接让雇员获得工作许可。
那么,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一个误区觉得H1B和绿卡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这是一般情形下,对雇主而言最合理的选择,也是现实中最常见的情形。
雇主和雇员非亲非故,而绿卡申请费用不少时间长,对雇主而言,最自然合理的选择,一定是先让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双方都满意后,再想着如何让关系长期化,比如申请绿卡。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公司会有内部规定要求,员工需要工作多久后,才开始申请绿卡。
如果你还不了解通过雇主申请绿卡有哪几步、需要多久,请务必安排一段安静的时间。
那么为什么会有雇主在员工还没有H1B的时候,就开始申请绿卡呢?这种情况,最常发生在员工以其他工作许可,已经为雇主工作了一段时间,并且雇主想留住雇员的情况下。
比如,小A是工程类专业的学生,以OPT的身份在2014到2015年为公司B工作了大半年,公司对小A的表现很满意,并在2015年为小A提交了H1B申请。很可惜,小A的申请当年没有抽中签。但是,公司B非常喜欢小A,希望可以尽力留住她。于是在小编的建议下,在小A申请到了STEM OPT后,公司B为小A开始启动绿卡申请程序。2016年5月,小编所很高兴接到了小A的PERM 批准(即绿卡申请三部曲中的第一步)。公司B于2016年再次为小A递交了H1B申请。同样是在2016年的5月,我们又得知小A今年的H1B抽中签并且批准通过,可谓双喜临门。之后小A和公司B自然都是非常高兴,小A就愉快地在公司B工作着。更高兴的还有小A的先生,因为8月的时候,小A的I-140已经通过(即三部曲中的第二步),而小A的先生已经申请到了H4的工作许可了。
不过,小编要提醒大家一下,虽然申请绿卡不以H1B为前提,但是如果同一个雇主既为员工申请了H1B又申请了绿卡,而员工中途换工作,这是会对绿卡申请产生影响的。在绿卡申请的不同阶段换工作,产生的影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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