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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在加拿大怎样报税?

admin
2024-11-30 06:36:56 40

如果你不是加拿大居民(not a Canadian resident), 但是你收到来自加拿大境内的收入,那么你就要针对这些来自加拿大境内的收入向加拿大政府缴税。比较常见的来自加拿大境内的收入包括:买卖房产的资本利得,红利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这些收入在发放到非居民之前,一般要先被扣掉25%的代扣代缴税。目前来说,非居民在加拿大境内的利息收入是不用缴税的。这里由于篇幅有限,我就大家最为关心的,非居民的房产利得和租金收入的税务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非居民在加拿大的房产利得怎样缴税?


如果一个非居民(其配偶也是非居民)在加拿大出售了房产,他应该怎样向加拿大税局申报资本利得税呢?我们举例来说。非居民小李2016年9月在加拿大出售了一套公寓给居民小王,售出价是加币$650,000. 小李2013年在加拿大旅游时购买的这套公寓,当时购买价是$500,000加元。非居民小李需要做些什么,才能顺利地完成房产利得税的申报?


1. 购买方小王的律师会根据出售价$650,000的25%(25% of the grossproceeds)计算出非居民小李的代扣代缴资本利得税(non-resident tax holdback),其金额是$162,500. 这笔代扣代缴税会放在购买方小王的律师的信托账户(Trust Account)中, 目前不可以支付给非居民小李。


2. 出售方非居民小李必须在房产交易完成的10天内,通过填写表格T2062(Request by a Non-resident of Canada for a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related to the disposition of taxable Canadian property)告知加拿大税局这笔房产交易。这个T2062表格最好由有资质的会计师帮忙代为填写,因为表格中涉及到资本利得的计算。怎样确定当年购买时的总成本(Adjusted cost base),怎样计算现在出售时所产生的各种费用(outlays and expenses),哪些可以从资本利得中扣除,哪些不可以,这些会计师了解得很清楚。比如这个例子中,通过会计师的计算,得到公寓当年购买的总成本是$510,000, 出售时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共计$20,000, 所以计算出的净资本利得是$120,000, 25%的资本利得代扣代缴税就是$30,000。


3. 税局收到非居民小李的表格T2062,对$30,000的资本利得代扣代缴税没有任何疑问后,会要求小王的律师在15天内支付这笔税款。税局收到小李缴纳的资本利得税后,会签发一份文件T2068(Certificate-the disposition of propertyby a non-resident of Canada)。文件T2068的签发,会让律师将多扣留的代扣代缴税$132,500(162,500-30,000)还给小李。


4. 最后,小李需要在次年2017年4月30日之前,向税局申报2016年个人所得税(Canadian T1 return reporting thesale),主要是就2016年9月的房产买卖和税局做一次清算。当然,如果小李不欠税局的税款,也没有任何退税,可以不用在2017年和税局做这一清算。


小李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简单的非居民的税务申报。有的非居民可能刚开始是加拿大居民,后来回流中国后才成为加拿大非居民。在加拿大居民期间够买了自用住宅,后来回国定居后出售了在加拿大的自用住宅,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但是税务处理是较为复杂的。如果你是这种情况,一定要请有经验的会计师帮忙完成此类的税务申报。


非居民在加拿大的租金收入怎样缴税?


如果非居民在加拿大投资房地产用来赚取租金收入,那么这个租金收入怎样缴税?举例来说,加拿大非居民小孙在温哥华购入一套公寓,用来出租获取租金收入。根据加拿大税法,小孙必须就自己在加拿大境内的租金所得向加拿大政府缴税。小孙人在中国,加拿大税局怎样征收这个与租金收入相关的税款呢?加拿大税局规定,如果小孙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帮他出租管理自己在温哥华的物业,那么这个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根据租金毛收入的25%(25% withholding tax on gross rentalincome),帮税局代扣代缴小孙的税款。如果没有物业公司帮小孙打理物业,租用小孙物业的租客必须帮税局代扣代缴小孙的税款。假设有物业公司帮小孙打理在温哥华的物业,小孙可以选择以下三种申报方法的任何一种,申报自己在加拿大获取的租金收益:


根据租金毛收入(gross rental income)的25%算出代扣代缴税款


假设小孙每月租金收入是$1,000加元,2016年全年租金收入是$12,000,物业公司需要在2016年当中帮小孙代扣代缴共计$3,000(12,000X25%)的税款。并且在次年的3月31日之前填报NR4(Statement of amounts paid or credited tonon-residents of Canada)。如果及时申报了NR4, 非居民小孙就可以不用在次年4月30日之前就2016年的租金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Canadian T1 return to reportthe receipt of rental income)。但是这种方法不允许抵扣和出租相关的各种费用,只是根据租金毛收入计算所得税,所以不被大家广泛采纳。


填写表格T1159(Electing under Section 216),根据租金净收益(net rental income)计算应缴的税款


通过Section 216来申报租金收入,小孙可以抵扣与出租相关的合理的费用。举例来说,小孙2016年全年的租金收入是$12,000加元,相关合理的费用是$6,000加元。小孙2016年的净租金收入是$6,000加元。而物业公司在2016年当中已经帮小孙缴纳,按照毛租金收入的25%计算的税金,共计$3,000。为了获得多缴税款的退税,小孙必须要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两年内),填报Electing under section 216, 得到税局关于多缴税款的退税。


填写表格NR6(Non-resident receiving rent),根据租金净收入的25%计算代扣代缴税金


小孙或是他的物业公司可以在2016年1月1日前递交表NR6,希望税局批准按照净租金收入而不是毛租金收入的25%代扣代缴税款。税局批准小孙的请求后,小孙的物业公司将按照$6,000的净租金收入的25%帮小孙代扣代缴税款,而不是按照毛租金$12,000来扣缴税款。但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小孙必须要填报T1159(Section 216),和税局做一次清算。如果小孙未能及时填报T1159, 税局将否定小孙按净租金收入缴纳税款的要求,所有税款将按毛租金收入计算,并加收利息。


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加拿大非居民的税务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如果你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对非居民税务熟悉的会计师,确保您获得有权享受的税务优惠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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