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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自由党政府近日更新了《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中的部分学签相关条款,对国际学生转学、工作许可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以下是此次法规修订的重点内容:
旧条款:
具体条款如下:
该条款适用于因非个人原因(如学校关闭、课程取消、失去 DLI 资格等)导致无法继续在原学校学习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在提交新的学习许可申请后,无需等待批准即可在新学校开始学习:1.持续居留在加拿大:学生自收到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一直留在加拿大境内。2.遵守之前学签条件:除了就读于原指定学校的要求外,学生需继续遵守之前学习许可的所有其他条件。3.原学校出现问题:原学校关闭、课程取消、被暂停或失去 DLI 资格。
解读:
1.该法条明确了国际生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新学签下来前,在新学校上学的权利。2.国际生自从收到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始终留在加拿大境内,不能离境。3.非客观原因导致的换校时,在新学签下来前国际生仍需确保在旧学校认真上课,满足学签持有的条件,否则会影响学签有效性。4.如果是国际生出于个人意愿想转学,则不能直接入学新校。比如有些申请人先申请硕士专业入学,再转成大专课程的情况则需要等新学签拿到后才能上课。
修改后的条款:
新增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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