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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境内⼯作取得的收入就应纳个⼈所得税。如果您在新加坡,⼀年居住/⼯作超过183天,那么您就需要缴纳个⼈所得税。但新加坡不征收如投资房地产,⾦融资产等获得的资本收益!
新加坡按照累进税率,税率从0-22%,抚养费,捐赠,保险,培训费可减免。
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税务居民
新加坡公民;
在新加坡有永久住址的新加坡永久居民;
在该课税年度于新加坡居住或工作了183天或以上的外国人,工资收入少于S$22,000。
新加坡非居民个人税务
如果在新加坡居住或在新加坡工作不到183天的外国人,被视为非居民,这类人群不需要交税。
特定人群的征税标准
公司的董事、公众艺人,以及专业人士包括外国专家、外国人、顾问、教练、培训员等,如一年留在新加坡不到60天, 工作收入是免税的。但是,如果在新加坡居住超过60天,将会被征税:
在新加坡赚取的所有收入均须课税。您可以申索扣除开支和捐款支出,以节省税务,但不能享有个人扣除;
就业收入按15%征税或以累进税率计算税额,以较高的税率为准;
董事费用和薪酬、顾问费用和所有其他收入的税率为15%至22%。
享受税收抵免/减免,避免双重征税
单边税收抵免(UTC)–在没有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的地⽅,如果有以下情况汇入的收入,则允许单边税收抵免(UTC): 来⾃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的收入、版税收入、股息收入、就业收入、分⽀利润。
新加坡税务居民再新加坡境外的公司,收入已被海外被征税,并且该笔收入汇入新加坡时,将会发⽣双重征税情况。但是,根据新加坡税务局(IRAS)的外国税收抵免 (FTC)计划,同⼀笔收入,公司可以申索抵免,即在外国缴纳的税可抵免新加坡的应纳税。
双重税务减免(DTR)–新加坡已经签署了20多项⾃由贸易协定(FTA),以及74个全⾯的和8个有限的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以促进跨境贸易,并使到在 新加坡的公司减轻他们的海外扩充的成本。
因此,双重税务减免(DTR)是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提供的减免,以抵消双重征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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