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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经营公司,好处非常多:商业环境优、社会稳定、经济开放、科技技术先进、资金自由。还有个特别吸引人之处:低廉的公司税,是全球税率最低的发达国家。
征管协议
目前,新加坡已与全球70多个包括日本、中国、马来西亚和英国在内的国家达成双重征税协议。规定新加坡与条约国之间避免双重征税、降低预扣税和优惠税制,有助于控股公司结构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广泛的双重征税协议网络,加上没有资产增值税和股息税,使新加坡成为很有吸引力的通过新加坡注册控股公司进行商业投资的司法管辖区。
公司税率
新加坡的税收制度一直被公认为“亲商”,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无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也无外汇管制。
在新加坡,企业所得税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 对公司向其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征收新税。 此外,新加坡的资本收益不征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正常应纳税收入的部分免税额高达30万新元(约150万人民币)。具体如下:
第1万新元的正常应纳税收入税额豁免75%,下一个29万新元正常应纳税收入税额豁免50%。因此,第一个30万新元正常应纳税收入的实际税率约为8%。超过30万元的应纳税收入按17%的现行税率全额纳税。
税务豁免
新注册的公司享受前三年的免税待遇,条件如下:
在新加坡注册成立;
拥有不超过20名股东,其中至少一名股东是持有至少10%普通股的个人股东。
除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的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或投资和销售的公司外,所有新公司均可享受免税待遇。
公司在第4个纳税年度起,有权无限期享受部分免税待遇:
根据新加坡财政预算案公告,每家新加坡公司都有资格获得退税。以下是可申请各税务评估年度的回扣:
除此之外,新加坡是非全球性征税国家,无资金增值税/资本利得税,个人的物业股票基金获利无需征税;并且08年已经取消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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