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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年中起,香港政府将推出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这是一项旨在吸引高净值投资者并促进香港投资环境多元化的战略性举措。此计划对私募基金经理提供了更多机会,使他们能够通过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增强其基金产品的吸引力。
私募基金的新机遇
CIES计划承认了两种结构的拥有权,即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并由证监会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机构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以及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移民公司楹进集团(顾问微信:yingjin12311)表示这为基金经理提供了吸引力的建议,有助于管理公共证券、私募股权、风险资本等投资。
目前的CIES框架似乎允许创设作为联接基金或另类投资工具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有限合伙基金,这可以使基金经理将投资引入其现有的投资结构,从而增强其基金产品的吸引力。
CIES要求概述
为了确保潜在申请人和基金经理充分了解相关情况,以下是CIES的要求概述:
合资格申请者: 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人士,包括外国国民、中国籍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华籍居民。
净资产要求: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必须证明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
投资义务: 申请人需要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其中包括对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的最少2,700万港元的投资,以及向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新CIES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
获许投资资产:
1、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某些债务证券;
3、存款证(存在某些限制);
4、某些后偿债项;
5、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包括由获证监会就第9类(资产管理)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6、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
7、在香港的非住宅房地产(投资金额以1,000万港元为上限)。
鼓励投资者和基金经理在CIES计划推出后对现有投资工具进行评估,了解潜在的结构调整,以使其与CIES保持一致。随着关于该计划的指引最终确定,进一步了解细节将变得更为重要。这一计划的实施将为香港创新及科技行业等战略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持,同时为投资者和基金经理提供更多机遇,推动香港投资环境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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