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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朋友问这样的问题,就是自己长期居住在日本的,想让国内亲属作为日本健康保险的抚养人,他们都是听说可以,但就是不知道怎么弄,所以来问小编。
咱们就事论事哈,从严格意义是讲,外国人在日本长期生活,就必须上日本的养老保险和健康险,家里人可以成为其被抚养人,但前提是享受保险的被抚养人必须长期居住在日本。
所以,你从各类养老保险和健康险的网站上,能查到的消息就是“人只有长期在日本,才能享受健康险”。
但是,小编就是喜欢说但是,因为一说但是,就代表着有特殊案例,或是特殊情况下有变通的可能,具体说明如下。
1、在外国学习的学生,多见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永住者配偶、定住者、家族滞在等身份,他们的父母在日本长居,且他们拥有日本长居身份,就算在日本以外的国家学习,照样能享受日本保险。
2、陪同被保险人派往国外的人,多见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永住者、定住者、家族滞在等,他们的配偶多是在日本持有技术人文、技能等签证,这样的话,能享受日本保险。
3、因旅游、娱乐等行为临时出国的人(前提是非工作目的),这多见“1”的人群,临时出国,就是固定好回国的时间,该享受还是能享受。
4、还有一种比较特殊,比如永住者离开日本被派往中国工作,到了中国后与当地人成亲和生子,那么就算他们没有了永住者配者等有的身份,就算没有在留资格,也能享受日本健康险。
除上述4类情况之外,不管被抚养者和在日身份主体人士是什么关系,只要被抚养者不在日本国内,是根本无法享受相关保险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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