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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管局或将废除RFMC牌照

楹进集团
2024-11-13 17:48:06 14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有意向精简现有的资管牌照类别,取消现有四大资管牌照类别之一的“注册基金管理公司”(Register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RFMC)牌照。

新加坡金管局或将废除RFMC牌照

目前持有RFMC牌照的基金管理公司,将在提交申请并获批后,直接将牌照转换为“合格投资者许可基金管理公司”( A/I Licens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A/I LFMC)牌照。

新加坡金管局在10月24日宣布就上述变动征询公众意见。

目前上述变动尚未正式实行,仅仅处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实际是否会实行、实行后是否会有其他变动,都需要等待金管局的进一步通知。

金管局在意见征询书中解释了他们想要推行上述变化的理由:

2012年之前曾经有过一个被称为 “豁免基金经理”(Exempt Fund Manager, EFM)的制度。2012年之后此制度废除,所有在新加坡管理第三方资产的资管公司都需要取得资管牌照,资管行业也随之过渡到一个全面受管制的阶段。

虽然RFMC和A/I LFMC是两类资管牌照,但是RFMC面对的申请条件和业务行为方面的要求,与只为合格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服务的A/I LFMC相似。不过,RFMC牌照对定期申报的频率和详细程度方面的要求低,因为RFMC牌照持有者的资产管理规模和客户数目都受到限制。

在此背景下,金管局指出,自2012年以来,RFMC和A/I LFMC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日益趋同,使得两者之间的监管区别不再那么有意义。随着业务的增长,许多RFMC也升级为A/I LFMC,而且大多数寻求在新加坡从事基金管理业务的新来者,倾向于申请成为A/I LFMC,而不是RFMC。因此,为了监管框架的简化,提高管理效率,金管局有意取消RFMC牌照,而保留A/I LFMC。

关于这次建议废除RFMC牌照,金管局特地指出,在过渡期间,现有RFMC可以继续如常经营。同时,金管局建议以下过渡安排:

RFMC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确认所管理的资产,也确认它们有能力遵循A/I LFMC的要求。金管局将在一个月内回应RFMC提交的申请。

从RFMC转为A/I LFMC时,金管局将保留对有关公司的2.5亿新币AUM的限制。在转为A/I LFMC之后,如果它们有扩充AUM的计划,可以向金管局申请提高限额。

申请成为A/I LFMC的RFMC,将不必支付任何申请费用。

在废除RFMC牌照之前,金管局将为RFMC举行讲解会,以解决关于过渡安排的任何疑惑之处。同时,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士,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金管局网站提交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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