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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两个月之前宣布停止投资移民一类和二类居民签证类别之后,今天移民局正式出台了投资移民新政,与原有政策相比可谓是巨变。
新的投资政策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申请人和附属申请人符合健康和品行要求。
二、主申请人达到雅思5.0或同等英文水平。
三、主申请人拥有可用于投资的500万纽币至1500万纽币的资金或资产(具体投资金额最低要求取决于投资类型)。
此次的投资加权值设置的稍显复杂,简单来说,就是移民局要求:投资数额×加权值≥1500万纽币。
其中新西兰贸易与企业协会(NZTE) 批准的直接投资加权值为3,管理基金加权值为2,上市公司股票或慈善事业加权值为1。
直接投资最低投资金额要求为500万纽币;如果是间接投资的,则根据其加权等级,最低投资额度相应上浮直至1500万纽币。
其中,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或慈善事业的资金不得多于750万纽币。
四、主申请人能够证明指定投资资金或资产为合法所得。
六、主申请人在4年投资期限内居住于新西兰至少117天。
新投资移民的办理流程:
一、直接递交申请,无需经过EOI抽签。
二、移民局审核通过之后,原则批准申请。
三、申请人在原则批准之后6个月内将至少100万纽币资金投入到上市公司股票或慈善事业,或者50万纽币资金投入到管理基金,或10万纽币进行直接投资,并且将剩余资金通过银行渠道转至新西兰,可获得居民签证。
四、申请人在四年投资期内,主申请人需要在四年投资期的前18月内完成一半投资额,并在前三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即可在四年投资期满获得永久居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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